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到期失效】
威财发〔2020〕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威海市财政局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2022-11-30 )规定,决定保留。有效期至2023.7.8 。
各区市财政局,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为规范市级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我局研究制订了《威海市市级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财政局
2020年6月8日
威海市市级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培育发展我市创新创业企业,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
威海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基金业发展促进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 (
威政办发〔2019〕1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天使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市天使基金)是指威海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公司)出资设立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用于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或项目进行投资的基金。
第三条 市天使基金为市引导基金公司的直投基金,规模为1亿元,市天使基金的后续滚存收益持续投入市天使基金。
第四条 市天使基金是政策性基金,以股权投资、可转换为股权的债权投资以及通过参股天使投资子基金等形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第二章 基金管理架构和投资项目库
第五条 市引导基金公司对市天使基金履行决策监管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建市天使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二)审议市天使基金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三)监管市天使基金投向;
(四)监督市天使基金的管理运行;
(五)对市天使基金进行年度绩效评价;
(六)其他决策管理事项。
第六条 市引导基金公司负责市天使基金的投资运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立完善内部决策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提出尽职调查意见,拟订基金投资、退出方案;
(三)实施经批准的投资方案,签署投资协议和章程,管理基金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债权,实施基金投资所形成股权、债权退出工作;
(四)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五)定期报告基金运行情况;
(六)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 市引导基金公司负责设立公开动态的天使基金投资项目库,项目库所有项目由企业或个人进行网上申报。市科技局、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各牵头部门应及时对网上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向市引导基金公司推荐。
第三章 投资原则
第八条 市天使基金重点投资威海境内以下领域:
(一)符合“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创新产业集群”政策方向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
(二)留学生、大学生优质创业项目;
(三)优秀企业和具有快速成长潜力的企业。
第九条 市天使基金的投资运作采取以下模式:
(一)股权投资;
(二)可转换为股权的债权投资;
(三)参股天使投资子基金。
第十条 市天使基金所投资项目必须来源于天使基金投资项目库,且为市科技局或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各牵头部门所推荐的项目。
第十一条 市天使基金优先支持威海市“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内评级为B级以上的企业,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投贷联动。
第十二条 市天使基金对处于种子期的单个企业投资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处于初创期的单个企业投资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三条 市天使基金不能成为参股子基金的最大出资人,所参股子基金应以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为主要投资方向。
第十四条 为扶持被投资企业创新创业,市天使基金通过让利、鼓励回购等多种措施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激励,具体的激励方式以每个项目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
第四章 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第十五条 市引导基金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审慎经营,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市天使基金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市天使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行市天使基金投资决策职能,对投资方案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 市天使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对接项目。市引导基金公司接收市科技局、七大千亿产业集群各牵头部门从天使基金投资项目库中推荐的项目。
(二)尽职调查。市引导基金公司对推荐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可聘请产业、投资、财务、法律等外部专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方案。
(三)决策审批。市天使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方案进行审批。
第十八条 市天使基金应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市天使基金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抵押等业务;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等。
第十九条 市天使基金应与被投资人书面约定,当被投资企业进行后续融资时,市天使基金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投资的权利,当被投资企业出现破产或清算情形时,市天使基金享有优先清算的权利。
第五章 基金退出和终止
第二十条 市天使基金股权投资,持股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7年。可转换为股权的债权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第二十一条 市天使基金可以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回购及清算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市天使基金退出时,投资协议对退出价格有约定的,执行协议;投资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可转换为股权的债权投资,3年期满后,达到合同约定的展期或转为股权投资条件的,应及时展期或转为股权投资。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展期或转为股权投资条件的,应及时回收。
第二十二条 可转换为股权的债权投资,必须与被投资人书面约定市天使基金提前退出价格,经被投资人申请,市天使基金可提前退出。市天使基金退出时,退出价格按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市天使基金终止后,应当在市引导基金公司监督下组织清算,本金及收益由市引导基金公司收回。
第六章 基金收益分配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 市引导基金公司每年可按照不超过市天使基金认缴规模的2%列支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库建设、尽职调查、项目评审、投资实施、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等支出。
第二十五条 市天使基金单个项目退出后,所取得的净收益作为市天使基金滚存收益。
第二十六条 市天使基金运作过程中,对已履行规定程序作出决策的投资,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发生市场(经营)风险等因素造成投资损失,不追究市引导基金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市引导基金公司于每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对市天使基金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对基金的绩效评价,应遵循天使投资市场规律,重在被投企业的创新性、成长性、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和科技创业人才的培养,重在项目筛选、尽职调查、评审、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等过程考核评价。
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对市天使基金开展绩效评价。
第二十八条 市引导基金公司应引入市场激励机制,按照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对市天使基金管理团队予以奖惩。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7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8日。
《威海市市级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0-06-18
一、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所掌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市级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着重掌握两条基本原则:
第一,市场化原则。政府引导基金虽然来源于财政资金,但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由引导基金公司独立开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自主建立投资决策、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机制等。
第二,监督与放活并重原则。充分考虑政府引导基金特点,处理好监督与放活的关系,把政府意图与市场活动、管控风险与灵活经营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对天使基金给予必要监督,防止发生决策风险与道德风险,维护好政府信用。对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效果和管理效能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允、科学、合理。另一方面,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大胆创新,在投资项目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的前提下,对产生的投资损失,不追究相关决策机构以及人员的责任。
二、我市天使基金管理运作的主要突破点有哪些?
答: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对全面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具有促进作用,也是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政策要求,促进基金加快投资落地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讲,我市的天使投资基金在以下几方面有所突破:
(一)提高了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天使基金由基金公司自主决策,自主建立投资决策、风险防控机制,相关部门单位不干预基金日常运营,不参与基金决策。
(二)具有准入门槛较低、投资规模较小、运作模式灵活的特点,可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矛盾、拓展新兴产业发展源头,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也是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业发展水平、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天使基金全部由引导基金出资,和纯市场化运作的其他股权基金相比,可有效提高决策效率,并将基金投资快速落地我市,从而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基金的引领作用。
(四)遵循天使投资的市场规律,建立风险容忍机制,大力倡导投资实业、投资科技、投资创业、投资人才的投资理念,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同时,天使基金坚持分散投资、小额投资,重点投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创新型产业的投资策略,也可有效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五)进一步强化了“投贷联动”机制。天使投资基金优先支持“信财银保”平台内的优质企业,从而实现基金与“信财银保”平台的有效互动,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帮助被投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三、市级天使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哪些领域?
答:市天使基金重点投资威海境内以下领域:
(一)符合“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创新产业集群”政策方向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
(二)留学生、大学生优质创业项目;
(三)优秀企业和具有快速成长潜力的企业。
四、市级天使投资基金的申报及投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市天使基金的申报及投资流程主要分为五步:
(一)申报项目,建立项目库。由市引导基金公司设立公开动态的天使基金投资项目库,项目库所有项目由企业或个人进行网上申报。
(二)项目遴选推荐。市科技局、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各牵头部门对网上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向市引导基金公司推荐。
(三)对接项目。市引导基金公司接收到推荐项目后,会与项目单位进行考察对接。
(四)尽职调查。经初步考察对接后具有天使基金投资可行性的项目,市引导基金公司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可聘请产业、投资、财务、法律等外部专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方案。
(五)决策审批。市天使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方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市引导基金公司开展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