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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4〕30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9月28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兰政发〔2018〕45号规定,现行有效,有效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暂行确定为1年,试行确定为2年,其余确定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8日

兰州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 甘政发〔2013〕121号,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产业发展、惠及民生及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总体要求,以市场需求和创新为动力,以智慧产业发展为基础,以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为主体,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为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及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总体目标


全市信息消费规模年均增长22%,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消费规模年均增长30%,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信息消费快速增长。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7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00亿元,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电子政务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80%以上,软件服务业主营业务年均增长率15%。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居民消费和企业信息化不断深化。建成宽带、融合、安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电子商务进一步普及,形成一批电子商务创新孵化集聚区,建成集政务、事务、商务为一体的综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社会各领域的智慧应用,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显现。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实施“信息惠民”行动计划


1.依托“三维数字信息惠民服务网”全面建设“民情流水线”信息惠民工程,促进“政务、事务、服务”融合,实现社区、居民需求与信息消费市场双向互动。落实单位: 市数字办、市三维数字中心(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兰州市民卡”一卡通用,向全市覆盖布放“三维数字信息惠民服务一体机”,促进便民服务自助缴费和电子支付业务的一站式服务。


落实单位: 市数字办、市三维数字中心


3.提升养老服务业信息化水平,促进养老、医护、退休管理的信息共享,推广“虚拟养老院”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


落实单位: 市三维数字中心、市数字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4.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


落实单位:市农委、市数字办


5.申报创建国家信息惠民示范工程,启动兰州市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落实单位: 市数字办、市发改委、市三维数字中心


(二)实施电子商务行动计划


1.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落实单位: 市发改委、市数字办、市商务局


2.开展兰州电子商务发展年活动。


落实单位: 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数字办


3.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优化快递物流配送布局,完善农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专业市场的快递物流配送点的建设,解决好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落实单位: 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


4.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市和地理区位比较优势,构建商品中转交易平台,推动现代快递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的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


落实单位: 市商务局、市工信委


5.完善构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部门间的协调与联系,建立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构建网站信用评价体系。


落实单位: 市商务局、市数字办、市工商局


6.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发展“万村千乡”网络农家店。


落实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信委、市供销社


7.实施电子商务应用工程。加快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优势流通企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自建平台,开展网上购销等活动。


落实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信委、市供销社


8.以推进淘宝网“特色中国-甘肃馆”建设为契机,引导本地企业、产品加速入驻淘宝网“特色中国-兰州馆”和苏宁云商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


落实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数字办、市工商局


9.培育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积极引进京东商城、中国网库等有综合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我市,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现代物流、销售、售后服务等电子商务服务。


落实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数字办、市工商局


10.支持在兰州市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上建设三维数字便民服务网,通过互联网架设一个兰州市最具公信力的公共服务交易平台,为居民提供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生活服务信息。


落实单位:市数字办、市财政局、市三维数字中心


11.建设以B2B与B2C模式为主的为客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商品销售、支付结算、融资等服务的兰州银行电商平台。


落实单位:兰州银行、市商务局


(三)实施“宽带中国”行动计划


1.大力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建设,以3G、4G作为主要的承载技术,建设适应3G、4G组网要求的网络传输平台,进一步加大无线传输WIFI的覆盖率,完善与3G、4G网络的融合应用,到2015年城区3G覆盖率达98%,密集城区4G覆盖率达98%。


落实单位:市工信委、兰州移动、兰州电信、兰州联通


2.加强与三大运营商的合作,推进“无线城市”公共应用,力争在终端设备、系统集成等方面实现突破,构建多层次、无缝覆盖、多热点的全市无线宽带网络。


落实单位: 市工信委、兰州移动、兰州电信、兰州联通


3.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加快“光进铜退”和网络双向化改造,促进互联互通。继续推进百兆光纤入户试点工作。


落实单位: 市工信委、市文广局


4.加快我市“三网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电信运营商积极开展“三网融合”新业务,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技术在农村信息化等方面的应用。


落实单位: 市工信委、市文广局、市农委


5.积极配合省广电局,加快协调解决IPTV、手机电视监管平台资金缺口问题,尽快促成甘肃IPTV、手机电视监管平台的顺利建成。鼓励引导电信、移动、联通与省广电总台的集成播控平台对接


落实单位: 市工信委、市文广局、市数字办、兰州移动、兰州电信、兰州联通


(四)实施信息应用推广行动计划


1.加快我市特色应用软件开发。重点建设“物联网感知交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西北中小企业云计算服务中心”、“藏汉双语医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龙头项目,带动我市企业在互联网应用、智能交通、民族软件、安全软件防范方面的快速发展。


落实单位: 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2.努力抓好信源软件园、联创智业园、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软件园等软件园区的建设,不断推进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在我市的全面应用及推广。


落实单位: 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数字办


3.加快推进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我市已有的51户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升综合信息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水平。


落实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数字办


4.加快推进物联网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基于物联网应用的交通管理、环境监测、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危险化学品储运配送、农副产品流通管理、企业物流管理等应用示范项目,推进和完善物联网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增强物联网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企业参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


落实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


5.加快北斗卫星技术的推广应用。统筹要素资源,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广泛应用,重点在交通运输、救急救灾、老人关爱等重点领域开展北斗系统位置应用示范。鼓励和支持北斗位置服务运营企业,在我市提供跨域、跨行业的北斗卫星导航共享信息服务,推动我市北斗产业的发展。


落实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五)实施文化信息化行动计划


1.鼓励兰州演艺集团、广电网络公司等骨干文化传播企业,加快建立技术先进、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推进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传媒生产内容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文化产品多媒体、多终端制作传播能力。


落实单位:市文广局、市广电总台


2.加快我市数字化影厅建设,实施县级城市数字电影院建设工程,争取在2015年底前每个县级城市都建成一家多厅数字影院。


落实单位:市文广局、市财政局、市广电总台


3.加快全市数字图书馆建设,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着力打造一个有影响的网络电视频道,建立我市网络广播影视服务管理平台。


落实单位:市文广局、市财政局、市广电总台


(六)加快创建“智慧城市”建设


1.充分发挥我市环保治理实践经验,加快建设“智慧环保”市级监控管理平台。


落实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数字办、市财政局


2.积极实施“智慧医疗”计划,通过打造健康档案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实现患者与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之间的互动,逐步达到信息化。


落实单位:市卫生局、市工信委、市数字办、市财政局


3.积极实施“智慧养老”计划,通过政府搭建信息平台,创建民政部门分类补助,企业提供专业服务,老人根据需求买单的养老新模式。同时,利用物联网技术,通过各类传感器,使老人的日常生活处于远程监控状态,推进智慧养老、老人关爱平台等项目试点建设及推广。


落实单位: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市数字办、市财政局


4.积极实施“都市公交”计划,实现公交车辆运行的信息化和可视化。面向市民出行提供网络电子站牌服务,实现市民通过手机上网准确掌握所需搭乘公交线路车辆的到达时间、离本站的距离等信息查询。推动智慧交通与低碳城市建设,缓减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


落实单位:市交通局、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建设局


5.积极实施“智慧教育”计划,按照教育部“三通两平台”项目建设,尽快搭建兰州数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兰州市基础教育传输专网,建设全市中小学“智慧数字校园”。


落实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数字办、市财政局


6.实施“智慧管网”计划,开展三维数字地下管网和地质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


落实单位:市建设局、市数字办、市三维数字中心


7.实施“智慧旅游”行动计划。按照国家“智慧旅游年”和创建全省“智慧旅游城市”试点工作要求,以旅游综合数据库建设为基础,整合市县区、相关部门、重点文化旅游企业网络信息资源,建设“智慧旅游网站”,搭建“智慧旅游手机平台”和“智慧旅游微博微信平台”。全面建立面向市场和游客的城市智慧旅游服务、管理、营销体系,以旅游信息化引领和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落实单位:市旅游局、市数字办、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按照以市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同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阶段评估和绩效评价,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又好又快推进。


(二)制定重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具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密切配合,主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推进重大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扎实做好促进全市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制定政务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建设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库和数据交换平台,围绕全民健康保障、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金融监管、社会信用、环境保护、能源安全、应急管理和行政执法等领域的需求,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技术服务能力,鼓励业务应用向云计算模式迁移。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向街道、社区和农村延伸。


(四)加大财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向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企业提供资信融资。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参股基础电信市场运营。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支持相关企业依法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涉及信息消费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规范信息服务商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及使用,建立专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队伍,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引导基础运营商和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互联网企业及智能终端企业加强协调沟通,依据居民需求建设新型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提供体验服务,激发消费意愿。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信息消费知识及其应用,开展信息消费普及培训,加深社会对信息消费的认知。


(六)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制定信息消费统计分类和标准,重点在信息通信服务消费、智能终端产品消费、生产性信息服务消费、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互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及平台投资等方面开展统计和监测,建立信息消费运行检测系统,确保统计数据的可用性、可信性和时效性。
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4-02-18 有效范围: 甘肃 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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