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的决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的决定
(2021年3月1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公布 自2021年3月17日起施行)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1-03-17 有效范围: 山东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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