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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烟人社字〔2020〕98 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9 月 4 日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烟台市博士后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和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集聚培养,根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鲁人社字〔2020〕91 号)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设站单位评选推荐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烟人社发〔2020〕8 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具备一定条件,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代为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实践活动的省级博士后工作平台。

第三条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全市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地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承担基地申请备案等工作。

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备案程序

第四条 烟台市辖区内,符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可以向所属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备案,市属单位直接报至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见附件 1)。

第五条 申请设立基地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单位向所属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附件 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单位自评表》(附件 3)和佐证材料,要求内容详实、数据真实、PDF 扫描件与电子版一并报送。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备案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复印件,请勿超过 30 页。(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备案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符合备案条件的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公章的《主管部门同意申报函》(附件 4),与备案材料一同形成 PDF 扫描件,于每季度末的 20-30 号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备案申请后,将在15 个工作日内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主要采取座谈了解、实地察看和信息比对等方式,重点考察申报单位是否具备博士后引进培养条件、能否发挥博士后人员科研作用,确认申报单位实际运营、研发机构、研发队伍、科研设施、对人才重视程度、生活保障措施等情况。(四)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形成考察报告,提出备案意见,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公布备案结果。(五)备案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办结进基地手续后,向所属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设立基地申请并附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基地手续复印件。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后,报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设立基地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公示、公布设立的基地名单,并授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牌匾。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备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本《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基地备案申报工作,详细介绍备案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指导和服务。

第七条 本细则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国家或省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2.申请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

3.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单位自评表

4.主管部门同意申报函



申请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 案      表



申请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单位所属行业:                                                                     单位拟承担博士后业务工作部门:                             联 系 电 话:                                                                    单位详细地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律用 A4 纸填写。

2.封面“单位所属行业”一项,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分类名称须精确到中类。

3.第一部分“单位类型”一项,“企业所有制形式”按照国有、合资、 民营、其他等类型填写;“事业单位分类情况”按照参公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其他等类型填写。其他类型均请注明具体情况。

4.第一部分“是否为上司公司”一项,上司公司指所发行的股票经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 企业不属于上市公司。

5.第二部分“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情况”一项,含省部级科技奖  励,须注明奖励名称、批准时间,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排名等情况。

6.第二部分“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情况”一项,含省部级有关计划、项目,须注明承担计划或项目名称、时间,主要参与人和承担单位的排名情况。

7.符合《办法》中优先考虑条件的申请单位,请在第二部分“列举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 4-9 项内容并做具体说明”中填写有关情况。


8.第二部分“研发机构及研发能力情况”一项,须具体说明单位现有的内设技术研发机构的运行机制、开展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科研队伍的构成及创新人才的培养等内容。

9.设区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拟设立的园区分站,均应填写《报批表》,并与本园区的《报批表》一并报送。

10.填表须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不可虚报或留空。如无相关内容,请填写“无”。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等,须附佐证材料(附件材料不超过 30 页),与本表一并装订成册。

11.如个别项目填报内容字数较多,可在不改变表格整体格式情况下适当调整表格大小。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全称


社会信用代码


详细地址




地址

所属行业






单位类型

1.企业

所有制形式


2.事业单位

分类情况


3.其他

单位拟承担博士后


业务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


地市联系电话


省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手机


E-mail


传真


单位总人数


大学本科及硕士


学历人数



博士学历人数


高级职称(人)


中级职称(人)



初级职称(人)


其他技术人员


(人)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


资金(万元)


上年研发投入资


金(万元)


有无优先推荐条件






单位简介




是否园区

1.否


2.是

选择拟设立的


园区分站



二、经济效益


资金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研发投入占年销


售收入比例(


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竞争性科研经

费(万元)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上缴税金(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比上年增长(




是否连续盈利


主要产品市场


占有率(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


代码


银行信用等级



单位主要业务、业绩及发展规划情况

介绍


最新财务年度报表



三、科研创新能力情况



□ 重点实验室


□ 工程实验室


□ 工程研究中心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是否建有省级以上

□ 企业技术中心

科研创新平台

□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 高端智库


□ 其他科研创新平台



勾选后请填写对应科研创新平台信息




平台类别


国家级/省级


批准时间


批准部门


附件






是否为制造业创新


中心



国家级/省级


批准时间


批准部门


是否为技术创新


示范企业



国家级/省级


批准时间


批准部门


是否为高新技术


企业



批准时间


批准部门


是否为知识产权


示范企业



批准时间


批准部门


研发机构及研发


能力情况


近五年来取得的主要科研创新成果及其经济效益与社会

效益



SHAPE\* MERGEFORMAT

近三年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共同研发、开

展技术合作等情况


四、近 5 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情况


名称

批准时间

主要完成人

完成单位排名

授予单位
















五、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名称

批准时间

主要完成人

完成单位排名

批准单位
















六、专利情况


获得专利情况

专利附件


申请数

个(其中国内 个, 国际 个)

专利名称

申请时间

国内/国际

专利类型

批准部门

附件














授权数

个(其中国内 个, 国际  个)

专利名称

授权时间

国内/国际

专利类型

批准部门

附件













牵头或参加标准制定情况

标准附件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社团标准

标准

标准名称

类型

批准时间

批准部门

附件














七、未来三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年份


拟招收人数


专业领域


年份


拟招收人数


专业领域


年份


拟招收人数



专业领域


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的主要仪器设备专业实验室及其他科研后勤

条件



附件


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的住房、博士后日常经费及其他

后勤保障情况


未来三年开展博士后工作的整体规划



八、博士后研究项目


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

名称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经费投入


(万元)

预期目标、研究水平及市场

前景











九、主要高级研究人员情况


姓名

个人简历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单位自评表


— 15 —

申报单位:(盖章)                          区市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评分项目及计分标准


申报单位情况


自评得分


1

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省级1项加5分,

国家级1项加10分;最多考虑3项,最高可得

20 分。





2

省级以上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1项加10分,国家级1项加20分;最多考虑2项,最高可得20分。





3

近5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按照奖励等级,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1项分别加10分、5分、3分,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1项分别加20分、10分、5分;最多考虑 3 项,最高可得 40 分。




4

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省级1项加5分,国家级1项加10分;最多考

虑 3 项,最高可得 20 分。





5

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型企业,加5分;属于科技型企业家、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加5分;最高可得10分。




6

近3年企业研发投入比重。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

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加10分;7以上,加15

分;10以上,加20分;最高可得20分。




7

获得省级以上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省级1项加5分,国家级1项加10分;

最多考虑 2 项,最高可得 10 分。




8

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及其他符合国家、省优先推荐的产业、战略政策,加10分;最多考虑1项,最高可得10分。








主管部门同意申报函


(模板)





***     部门同意   ***      单位申请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






单位(公章):日期:






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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