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8月30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9月23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9-09-23 有效范围: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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