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意见【全文废止】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意见【全文废止】
南政综〔2015〕159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0月14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南政综〔2020〕9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主动适应新常态,培育增长新动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 闽政〔2015〕10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依托数字福建总体战略,优先发展互联网经济产业,加快4G移动基础网络和光网城市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经济成为我市绿色发展的新引擎、新支点。到2017年底,全面夯实发展基础,相关领域建成一批互联网平台。到2020年底,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集中区,互联网经济年均增长率25%以上,总规模超过200亿元。

  二、发展重点

  (一)智慧城市。力争到2016年底,建成全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务活动普遍实现全流程网格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到2018年底,主要管理对象和服务事项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50%。到2020年底,全市智慧化应用体系建成。

  (二)电子商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加快推进南平武夷绿色食品电商园区、武夷山紫阳古城电子商务基地、建瓯海绿农商城公共服务电子商务平台、阿里巴巴邵武产业带和政和迅达商务电子服务中心等一批电子商务项目建设,力争每个县(市、区)设立一个电商园并在培育省级电子商务县、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取得突破。鼓励个人电商创业,扶持一批电商企业发展壮大。重点培育、整合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推进传统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发展网上统一接单的新型外贸业态。推动传统商贸业深化电商应用,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到2018年底,实现网上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企业15家,1亿元以上企业5家。

  (三)智慧旅游。推进景区、旅行社、旅游住宿等要素智能化建设,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大武夷智慧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加强与国内知名互联网机构合作,重点打造大武夷智慧旅游信息资源库、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旅游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智慧旅游地图等。在主要景区实施WIFI全覆盖,建设各类监控、数据信息采集发布点,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智慧旅游综合服务体系,为游客提供全程的智慧化服务。

  (四)农业互联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支持农业、物流、商贸、金融等涉农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制定电子商务服务农村相关机制。推动射频识别、传感元器件、移动互联、可视化远程诊断、远程控制、灾变预警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研究和应用,促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上新台阶。

  (五)文创媒体。加快武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武夷新区文化创意和媒体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文化遗产和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发展数字阅读、网络视听、数字影视、数字出版等新兴媒体,支持主流媒体向全媒体转型,加速发展移动媒体和分发服务,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市建设阅读、游戏、视听和应用分发基地,发展具有闽北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

  (六)大数据服务。充分发挥云计算对数据资源的集聚作用,实现数据资源的融合共享,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地理、人口、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重点在公共安全、旅游、教育、疾病防治、灾害预防、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交通、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工作。

  (七)工业互联网。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我市装备制造工业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效率和水平,不断促进我市工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智能型制造转变,依托各产业集中区,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协同平台,构建我市新型工业体系。

  (八)物联网产业。加强射频识别、传感元器件、嵌入软件、无线传感器网络等技术攻关,加快物联网产业园和软件产业园建设,提升智能终端产业水平和规模。优先发展车联网、智能家居、人体感知、智慧城市等集成应用,深度推进环境监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应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专项扶持

  1、强化资金扶持。积极争取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争取的资金总额要逐年提升。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将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2015-2017年市本级每年统筹1800万元以上的市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集中用于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电子商务发展、公共平台建设、公共服务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引进培养、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初创企业补助、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市场开拓等。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数字办制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局、经信委、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创业扶持。我市被列入省级重点孵化项目的互联网创业企业,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积极引导我市互联网企业参加省上举办的互联网创业大赛,对获得竞赛优胜者的企业,为其融资贷款提供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数字办、武夷新区管委会、延平新城建设指挥部、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强化研发扶持。积极争取我市更多企业被省上认定为互联网企业,并由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对符合规定的互联网企业固定资产,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4〕75号)享受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

  (二)创新融资服务

  1、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积极争取省上创投机构对我市互联网企业的支持,争取的资金总额要逐年提升。创投机构投资我市互联网企业从产生收益年度起,按照互联网企业发展贡献程度,原则上给予两年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创投机构投资额。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银监分局、金融办、财政局、经信委

  2、加大增信增贷扶持。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要加大对我市互联网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并积极向上争取更高的担保代偿比例。“万家小微成长贷”“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等应优先向互联网企业倾斜。我市各金融机构应主动适应互联网企业需求,创新互联网企业金融产品,全面推行“无间贷”“连连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重大互联网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等模式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经信委,在延金融机构

  3、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培育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鼓励各类私募基金和风投资金提前介入互联网企业,积极指导和创造上市融资条件。鼓励中小互联网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积极推动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接;努力让企业实现股权融资,并由市经信委向上争取资金。我市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优先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债,降低互联网企业发债成本。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

  (三)加强人才建设

  1、引进培育领军人才(团队)。参照省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将互联网经济人才纳入我市人才引进计划,针对台湾人才特点,在职称评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鼓励互联网经济人才(团队)参加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评选。对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我市互联网高级人才(团队),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实行相应配套政策。参照加强自贸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和引导互联网经济企业设立首席信息官岗位。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互联网教育培训。鼓励高等和职业(技工)院校加强互联网经济相关专业教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推行教产研结合培养模式。到2018年底,全市培训互联网经济创业、从业人员不少于3万人,市人社局积极向上争取培训经费补助。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培训机构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省上的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基础设施

  1、网络设施。加强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公益行业光纤网络覆盖和宽带接入,并积极向上争取省级新增引导资金。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光网城市”和“4G移动网络”建设,提升宽带网络速度,尽快实现上下行同速,支撑数字家庭、智慧城市、物联网深度应用。以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场所、旅游景区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

  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平分公司、广电网络集团南平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公共平台。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平台建设,重点加强电子政务、节能减排、医疗、教育、旅游等行业公共平台建设,对企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公共平台,积极向省发改委、数字办、经信委争取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数字办、经信委

  3、数据存储和灾备。积极推动互联网经济各平台和应用数据安全存储和灾备工作,提升各平台、各系统数据的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引导电子政务建设、互联网应用中充分利用我省大数据重点产业园区做好数据存储和灾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数字办、经信委

  4、物流网络。开展电商与物流协同试点,加快推进综合物流园区的布局与建设,进一步完善闽北物流中心园及物流末端配送网络,着力培育1至2家骨干企业尽快覆盖全市市场。扩大通往世界各地邮路通道,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参与跨境电商。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建立物流枢纽仓储、快件分拨中心,实现仓配一体化,增强物流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市场带动

  1、开放数据资源。建设统一的数据资源网,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和服务。优先开放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旅游资源、信用信息、食品安全等与改善公共服务和支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数据资源,鼓励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逐步扩大开放范围。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发改委

  2、加大服务采购。推动电子政务资源的统筹建设和整合共享,大幅减少政府和企业自建数据中心,减少自建应用系统,推行基于云计算和公共平台的信息化服务外包模式。2015年起,由市数字办策划生成一批政务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资源开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本市互联网企业建设。市经信委每年安排一批两化融合公共平台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本市互联网企业建设并购买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数字办、经信委

  3、扩大信息消费。普遍推广企业信息化基础应用,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所需补助由市经信委向上争取。加强居民信息消费引导,推广移动互联网和数字家庭,丰富信息产品供给。加快提高农村信息消费水平,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开展公益、便民、电子商务、培训体验等服务,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广政务大数据应用,提高政务应用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农业局、数字办、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南平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平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平分公司、广电网络集团南平分公司

  (六)引进培育龙头

  1、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创新招商模式,推进以数据开放换项目、以平台建设招项目、以投资模式创新引项目,大力引进互联网龙头企业。对我市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位居行业相关细分领域前5名、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龙头企业由相关单位向上争取总部政策扶持,依据产业水平和贡献程度等情况,经我市认定后,一次性给予300万元以内的落户奖励,并在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数字办、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培育我市龙头企业。争取有较强市场和技术实力的我市互联网平台(产品)纳入数字福建建设重点。支持我市企业参加境外互联网专业展会,由市商务局向上争取支持,根据企业产业水平和行业影响力,原则上市商务局按照不超过展位费50%的标准给予补助。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的,由市经信委积极争取省上支持。对我市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4000万元和1亿元的互联网企业,按照省上政策,由责任单位向上争取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数字办、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

  (七)推进产业集聚

  1、整合建立产业集中区。依托武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延平新城产业区、荣华山产业组团等建设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孵化器(含创业园、电商楼宇,下同)等,各县(市、区)也要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互联网产业园。到2017年底,我市建成2个功能完善的互联网经济集中区或互联网孵化器,并争取省发改委、商务厅、数字办和科技厅认定。支持建设农村互联网创业园和发展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或高校毕业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从业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孵化基地吸纳创业主体超过20户以上的,由市人社局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鼓励工业企业改造现有厂房,兴办互联网经济孵化器、集中区或电商园区,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新建互联网经济集中区优先列入建设规划、优先予以用地保障,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并及时推荐上报省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数字办、人社局、国土局,武夷新区管委会、延平新城建设指挥部、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对我市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孵化器、集中区的重点互联网企业用房,给予2-5年的房租减免;对租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给予2-5年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

  责任单位:武夷新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延平新城建设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优化发展环境

  1、简化行政审批。允许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体现互联网经济特征的用语,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简化我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软件企业认定等许可证的申办及年检,以及互联网企业上市改制重组等相关手续的审批流程。财政资助建设的科技孵化器运营单位优先安排互联网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苗圃,并提供代办事务性业务。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科技局、经信委、金融办、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从事云计算研发、应用和服务以及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互联网企业申请认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经认定的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先将互联网创业纳入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支持范围。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

  3、构建诚信体系。2016年底前,建成包含全市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平台。支持互联网企业利用信用信息平台管控风险。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供信用评估等服务。深化个人、企业征信,促进各类信用信息互动共用,强化信用监测警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南平分行、数字办

  4、加强高端交流。积极组织单位和企业参加省上每年举办的互联网经济不同专题的全国性会议,大力宣传我市推进互联网经济规划、政策等,推动我市成为互联网经济热点地区,提升品牌和层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数字办、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合力推进。市发改委、数字办牵头,各责任单位配合,建立互联网经济联席会议工作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责任单位每半年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共同推进我市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职责任务。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分工,根据省直有关单位制定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研究制定与之相对应的工作计划等,并积极争取省上政策资金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落实有关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限期完成各阶段工作。

  (三)建立奖惩制度。市效能办要会同市发改委、数字办对责任单位物联网经济发展建设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成效突出的地区或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向上争取有关政策或资金不足的地区或部门进行通报。

  以上方案中,涉及省级对高级人才(团队)创业支持、网络支付平台总部引进、重点孵化项目、研发投入、营业收入首超等的补助或奖励,市直有关单位、产业园区和县(市、区)政府原则上应按相同比例安排支持;本方案与其他政策交叉重叠的,企业可按就高原则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日期:2015-08-13 有效范围: 福建 南平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