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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
宁政〔2010〕6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7年11月23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宁政〔2017〕28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把民族文化事业作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抢救与发展畲族文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还相对落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仍然是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09〕29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 ( 闽政〔2010〕14 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繁荣发展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目标任务

坚持把民族文化建设纳入全市文化建设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协调发展,形成民族文化建设与全市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加大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覆盖少数民族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进一步丰富,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少数民族各项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少数民族文化对台对外交流不断深入,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

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措施要求

(一)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宁德·中国畲族博物馆建设列入市级“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争取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扶持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场所建设。少数民族人口一万人以上的有博物馆的县(市、区)要设立民族文化展厅,五万人以上的福安市设立畲族文化展览馆。加大民族乡综合文化站、民族村农家书屋(文化室)的建设力度,到2012年,实现每个民族乡有综合文化站,每个民族村有农家书屋、文化室和农民体育健康工程点,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健身难等问题。积极扶持民族乡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建设,努力形成结构合理、实用高效的民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我市实施各项重大文化工程时,要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倾斜力度。

(二)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抢救并以现代科技手段保存畲族文化遗产,维护修缮畲族文物古迹,征集、抢救民族文物。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畲族项目,市级在安排有关经费时予以倾斜支持。对濒临失传的畲族优秀文化项目要重点进行抢救保护,并加大申报力度,争取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资金、场所等方面积极扶持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以鼓励传承人传授技艺,确保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指导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传统民俗节庆文化活动和民族体育活动,引导鼓励民族文化进校园,使少数民族青少年适时接受本民族文化教育。

加强畲族特色文化之乡建设,命名并重点扶持蕉城区上金贝民族村、猴盾民族村、福安市穆云畲族乡等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文化之乡。积极开辟少数民族旅游线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合理开发利用,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大畲族文化宣传力度,市级电视台和少数民族人口5万人以上的福安市广播电视台,开辟闽东畲族之窗栏目,开设多彩畲族专题,以增进社会对民族文化的了解,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三)争取设立闽东畲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积极争取设立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以中华畲族宫为基础,打造畲族风情园,将畲族风情园做为保护区核心区,全面展现畲族文化。征集创作畲族山歌、电视片等,扩大宣传推广,塑造属于福建的畲族文化品牌,使闽东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畲族中心。

(四)支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的持续开展。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活动,举办三年一次的畲族文化艺术节,支持民族地区举办畲族“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歌会等少数民族传统民俗节庆活动。鼓励民族乡村成立少数民族文艺演出队和传统体育表演队,经常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要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文化演出团体,在注册、登记、办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民族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努力探索保护和传承当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在民族乡、民族中学开展传统体育项目,建立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积极参与全省、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省、全国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训练、选拔工作,力争在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取得较好成绩。

(五)努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对台对外交流与合作。重视促进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流,以增进相互了解。依托海峡论坛举办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联谊交流会,充分利用我市畲族文化的独特性,举办文艺演出、寻根谒祖、族谱对接、文化论坛等活动,推动海峡两岸少数民族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每三年举办一次全国或全市性的研讨活动,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海峡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交流中心。

(六)积极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加大对畲族艺术精品创作的扶持力度,鼓励文艺工作者积极创作更多内容生动健康、形式新颖多样、观众喜闻乐见的畲族文化精品。市级各级各类文化奖项,畲族文化作品获奖应占合理比重,对优秀畲族文化作品及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发少数民族文化创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作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具有艺术水准的文学艺术作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组创《畲族风情》、《民族乐器演奏》专场,争取创排大型畲族舞蹈诗《天罡赋》。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着力打造融民族文化与生态旅游为一体的文化产业和旅游品牌,促使少数民族文化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七)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为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市、县两级财政在安排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宣传文化发展相关经费时,要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民族乡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不低于15%用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八)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畲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少数民族文化队伍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民族文化工作格局。要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特殊性,尽可能倾斜和支持,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定期通报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纳入海西建设大局和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大局,统筹推进文化建设和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统筹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继承和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全市的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