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5月16日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19〕3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20〕10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莆田学院、湄洲湾技术职业学院:
》(财税〔2009〕123号
)等规定的,经财税部门认定后,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捐赠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免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防洪费、无害化净化池工程材料费、排污费(按程序报批后免征)、垃圾和粪便清运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申请卫生防疫部门验审相关设施设备时的费用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费”和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主终端基本型机顶盒按基准价的50%收取,优惠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承担。2014年6月12日
附件
重 点 任 务 分 工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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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间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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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点 任 务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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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统筹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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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
各县(区)人民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财政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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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养老公共服务规划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老龄办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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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老龄办、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启动实施和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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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启动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老龄办、残联 |
2014年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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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财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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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体育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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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养老服务业队伍建设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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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鼓励大中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财政局、民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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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积极发展老年教育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老龄办 |
2014年第二季度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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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体育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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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老龄办、民政局、团市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4年初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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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侨办、市委台办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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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夯实农村机构养老基础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民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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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老龄办、农业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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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间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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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拓宽农村养老资金渠道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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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增强医疗服务能力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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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抓好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 |
仙游县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卫生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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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提升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局、民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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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动现代养老产业发展 |
莆田市银监局、人寿保险莆田分公司、财产保险莆田分公司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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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举办养老康复器械展览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经贸委、卫生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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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保 障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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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完善用地政策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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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落实税费优惠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地税局、国税局、人防办、工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福建广电网络莆田分公司、物价局、电信莆田分公司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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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实施政府补贴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龄办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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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龄办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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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市银监局、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适时出台专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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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人寿保险、财产保险莆田分公司、市财政局、民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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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市民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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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健全养老服务行业规范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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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定价机制 |
市物价局、民政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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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建立养老服务业目标考核机制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 |
2014年第三季度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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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建立养老服务业统计体系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统计局、工商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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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工商局、卫生局 |
2014年第二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