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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国税法[2008]13号 2008-08-15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 ( 沪税函〔2018〕5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沪府发〔2008〕19号)转发给你们,对其中比《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8号)增加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可参照使用。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政策法规处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沪府法[2008]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水平,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国法函[2008]196号)转发给你们。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启用《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行政复议处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



国法函[2008196

关于印发《行政复议

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务院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水平,现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八年六月四日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目录

[1]行政复议申请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3]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4]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5]行政复议告知书

[6]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7]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8]被申请人答复书

[9]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10]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11]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

[12]责令受理通知书

[13]责令恢复审理通知书

[14]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

[15]恢复审理通知书

[16]延期审理通知书

[17]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18]行政复议调解书

[19]行政复议和解书

[20]行政复议决定书

[21]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22]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23]行政处分建议书

[24]行政复议意见书

[25]行政复议建议书





[1]行政复议申请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申请书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议件

3.其他有关材料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2]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确认)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记录人:

[3]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号


(申请人)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

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如复议请求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等)

,需要补正以下材料:(应注明需补正的材料要求)

请你(们/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于日内补正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年月日

(行政复议机构印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4]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    〕    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5]行政复议告知书

〔    〕    号

(申请人)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 年月日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向(有权管辖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县级人民政府全称)

[6]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    〕    号

(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向你机关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转送你机关(自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你机关收到本转送函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年   月   日

(县级人民政府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抄送:(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7]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    〕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你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被申请人全称)

[8]被申请人答复书


〔    〕    号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人)对本机关于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你机关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文号)的要求,现答复如下:(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被申请人答复书一式三份

2.证据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据

3.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被申请人:(印章)

年月日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9]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    〕    号

(接受转送机关)

(申请人)(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对(规范性文件名称)的审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请予以审查处理,处理期间本机关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2.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3.规范性文件副本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0]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    〕    号

(接受转送机关)

(申请人)(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名称)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请予以审查处理,处理期间本机关将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2.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3.规范性文件副本

4.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主要理由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1]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

〔    〕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自日起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日,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2]责令受理通知书

〔    〕    号

(被责令受理的机关)

(申请人)(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未予受理。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3]责令恢复审理通知书

〔    〕    号

(被责令恢复审理的机关)

(申请人)(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于年月日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恢复审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14]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

〔    〕    号


(申请人)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中止审理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现决定自年月日起中止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中止原因消除后,本机关将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构印章)



抄送:(其他当事人)






[15]恢复审理通知书


〔    〕    号

(申请人)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因(中止审理的事由),本机关于年月日中止本案审理。现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已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即日起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构印章)





抄送:(其他当事人)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6]延期审理通知书


〔    〕    号


(申请人)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理,本机关认为,本案情况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日作出。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抄送:(其他当事人)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7]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    〕    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终止审理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8]行政复议调解书

〔    〕    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第三人称:

。)

经审理查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上述调解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机关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被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19]行政复议和解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申请人同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本和解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一份。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被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20]行政复议决定书

〔    〕    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 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第三人称:

。)

经审理查明: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可写明质证、认证过程)

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

根据(作出决定的相关法律依据)的规定,本决定如下:

[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写明: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同时写明: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写明:本决定为最终裁决。)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21]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    〕    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第三人称:

。)

经审理查明:

本机关认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情形。根据该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年月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22]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    〕    号

(被责令履行的机关)

(申请人)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文号),并已送达你机关,现你机关未依法履行该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机关于年月日前履行,并将履行结果书面报告本机关。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抄送:(申请人、第三人)


[23]行政处分建议书

〔    〕    号

(有关人事/监察部门)

(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建议你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请通报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24]行政复议意见书

〔    〕    号


(主送机关)

(申请人)(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并已审理终结。

本机关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你机关(相关行政违法行为)违反了的规定。(同时,就,需要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意见)

请你机关自收到本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25]行政复议建议书

〔    〕    号


(主送机关)

(申请人)(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本机关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你机关:(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构印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