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萧县白土等四个工矿区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萧县白土等四个工矿区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1996-07-18                                       皖地税政三字[1996]26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皖地税函〔2012〕230号规定,现行有效


宿县行署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扩大萧县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请示报告》(宿地税政二字[1996]84号)收悉。

  经调查了解,萧县白土――庄里、永固、王寨和圣泉四个工矿区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工矿区标准。根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同意对上述四个工矿区的房产与土地自1996年1月1日起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此批复。
日期:1996-07-18 有效范围: 安徽
【房产税】相关法规
【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