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 若干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 若干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2016-05-23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相关 规定,现将《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事项的公告》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全文废止。
本公告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 年 5 月 23 日
日期:2016-05-23
有效范围: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