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发〔2005〕3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5-03-08
优策网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设区市应在2005年度先在两个行业选取二至三户涉外企业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二OO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