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中山市2018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中山市2018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促进我市
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6〕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中山市2008-2017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了《中山市2018年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中山市2018年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