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榕海渔〔2021〕147号
税谱®提示:根据《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榕海渔规〔2023〕2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
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现编制并印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4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