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宁市华侨农林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宁市华侨农林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规〔2018〕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号)的有关规定,经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华侨农林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07〕113号)。
2018年11月22日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8-11-22
有效范围:
广西
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