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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
遵府发〔2015〕7号
税谱
®
提示:根据
《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遵府发〔2016〕12号
)
规定,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
》 (
国发〔2013〕33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
》 (
国办发〔2014〕37号
),加快推进全市铁路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铁路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铁路发展是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薄弱环节,亟需抢抓国家加快铁路尤其是中西部铁路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我市铁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意见所称铁路包括高速铁路、普通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
(二)指导思想。按照扩大规模、完善布局、提升质量的要求,坚持统筹兼顾、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建设遵义连接周边省会城市和黔北城市群的铁路为重点,结合产业布局、城市规划和综合交通发展,尽快形成能力强大、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善、便捷通畅的现代化铁路网络,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6年至2020年,建成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川黔铁路遵义城区段线路外迁工程、阁老坝铁路货场、李家湾铁路货场、贵阳至遵义城际轨道交通开阳至遵义段、遵义至泸州铁路、遵义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7号线,新增铁路营业里程320公里,改建铁路33公里,建成城市轨道交通124公里,完成铁路建设投资400亿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铁路营业里程达到520公里,铁路网密度达到170公里/万平方公里以上;市铁路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铁投公司)资本达到200亿元以上,项目储备(包括铁路建设、铁路和站场周边土地及商业综合开发)达到2000亿元以上。
2021年至2025年,建成攀昭黔铁路、涪陵至柳州铁路、贵阳经襄阳至郑州客运专线、遵义至吉首铁路、川黔铁路全线改造工程遵义境内路段,建成遵义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5号线、6号线、遵义至湄潭线、遵义至绥阳线,新增铁路营业里程570公里,改建铁路141公里,新增城市轨道交通138公里,完成铁路投资600亿元以上。到2025年,全市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090公里,铁路网密度达到350公里/万平方公里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1.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由市铁投公司负责对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市域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站场、铁路货场(以下简称市管铁路)全面履行融资、建设、运营和开发经营“四位一体”职能,并根据发展需要组建相应的项目公司。市铁投公司要积极筹措铁路建设项目市级投资资金,参与铁路建设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强化市管铁路产权管理和运营,综合开发铁路沿线土地等相关资源,规范使用市铁路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2.建立审批联动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建立联动机制。属国家和省级层面审批的,要积极加强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对接,争取前置要件尽快获批;属市级审批的要按照“依法办理、急事急办、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对涉及铁路项目的审批事项优先办理。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要建立专门协调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环境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
(二)加强规划控制和资源综合开发。
1.加强铁路规划和建设管理。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强制性,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由市铁建办抓紧编制遵义市铁路发展专项规划,做到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和协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优化调整铁路发展专项规划。市直有关部门根据铁路建设布局和建设安排,做好与铁路建设配套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加强铁路沿线及站点周边区域的规划和土地控制。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铁路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铁路沿线及站点周边的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对铁路沿线及站点周边土地进行有效控制,特别要对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的土地进行预期控制。市国土资源局统筹全市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在用地指标上向铁路建设倾斜,确保铁路建设用地。
3.加强铁路沿线地下空间规划控制。严格控制铁路沿线地下空间规划,对能够与站点建设同步实施的地面土地和地下空间开发要同步开发建设。铁路沿线地下空间配套设施,纳入铁路项目整体管理。加强组团开发模式建设,实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下交通与地下商城相互关联、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4.统筹开发利用铁路沿线资源。铁路固有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沿线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要紧密结合,做到沿线城市建设、人防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与结合站点周边综合开发统筹考虑,站点车场综合开发建筑规划方案由市铁投公司编制。坚持规划引导与市场开发相结合,发挥铁路建设的要素集聚效应,加快沿线房地产业、商贸业发展;挖掘和扩大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铁路沿线土地(房地产)开发、车站物业开发、商业等衍生资源与固有资源一体化运作,带动铁路沿线经济发展。铁路沿线可开发土地由市铁投公司进行土地整治,实行“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经营—偿债”一体化运作。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及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铁路站点上盖物业及相关配套设施中涉及其他用途的混合用地,按相关规定报政府审批。
5.划定铁路综合开发区域。根据铁路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划定铁路综合开发区域,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要求,做好铁路综合开发区域土地的储备和物业开发。在综合开发中适度调整铁路综合开发区域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预期控制,实行专项管理。
(三)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
1.明确铁路建设项目资本金出资责任。市管铁路项目资本金由市铁投公司负责筹措,提出融资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根据铁路建设实际进度,市铁投公司确定年度出资计划,按建设时序出资。
2.建立完善铁路建设融资管理体制。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政府投资为引导的多元化现代企业融资模式,实现铁路各项收益顺畅回流,明晰核算和有效控制运营成本。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铁路“十三五”投融资计划。
3.大力拓展铁路融资渠道。积极探索以资本市场为平台,通过银行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引进其他投资者参与投资等方式,拓展铁路产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大力推行BOT、BOT+EPC、PPP等模式吸引战略投资及民间资本参与我市铁路建设和运营,PPP模式应按照财政部《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 (
财金〔2014〕113号
)和《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执行。市政府金融办要协调各驻遵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加快信贷审批效率,及时发放贷款支持铁路重点项目建设。
4.加强铁路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遵义市铁路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计提、归集、划拨铁路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市管铁路建设,并加强对铁路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5.加强土地储备开发资金筹措。建立铁路综合开发土地储备机制,根据铁路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制定铁路沿线土地储备计划,提前将铁路沿线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土地纳入全市土地储备,为市政府投入资金提供保障。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批准的站点周边土地储备工作,其土地出让增值收益经批准后主要用于铁路建设。
(四)加强铁路建设和组织管理。
1.加强铁路建设综合管理。建立和落实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铁路工程安全优质高效。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市铁投公司是市管铁路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确保质量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市铁建办负责铁路建设生产安全及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市交通局、市住建局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保护铁路沿线生态环境安全。加强铁路文明施工管理,由市铁建办、市交通局、市住建局指导项目业主制定和执行铁路项目文明施工标准。
2.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市县(市、区)联动、以县(市、区)为主、业主配合、属地负责”原则,推进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市铁建办负责做好征地拆迁统筹协调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拆迁服务工作;铁路沿线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履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主体责任,根据年度征地拆迁计划,按照征地拆迁法规和政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铁路及站场用地征拆费用由项目所在县(市、区)承担,铁路及站场周边土地开发征拆费用由市铁投公司承担。
3.统筹协调铁路建设与沿线建设项目。根据铁路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铁路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将铁路建设项目列入当年城建计划,与铁路必需的配套市政项目建设同步安排。突出铁路优先原则,妥善处理与铁路工程相冲突的新建市政、公用设施及已有建筑。加强沿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铁路建设规划和建设进度,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专项配套计划,并同步实施。
4.做好与铁路建设相关管线迁移等工作。建立由市铁建办牵头,各管线产权单位参加的责任体系,高效推进与市管铁路建设相关的管线迁移工作。市铁投公司制定管线迁移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各管线产权单位自行组织迁移,市铁投公司承担管线迁移成本费用,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和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等协同配合。
5.加强铁路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协调。结合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安排铁路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改造时序,最大限度减少铁路施工对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的影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铁投公司等单位负责施工期间的地面交通疏解方案的审批及地面交通组织,市交警支队是地面交通组织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铁路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协调。
6.加强铁路建设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建立对铁路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问责制度,确保有效履行各项职责。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市铁投公司在市管铁路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招投标、安全质量、客运服务、票价等方面的监督、约束、激励,由市铁建办和市国资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市铁投公司进行考核考评。市铁投公司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效能监察,有效推进铁路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制定支持铁路发展相关政策。铁路项目享受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按规定减免市属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支持铁路发展的相关措施。要结合行业特点和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我市有关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相关规定,规范铁路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管理等行为。
2.大力支持市铁投公司做大做强。高度重视市铁投公司的组织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铁路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会同市铁投公司研究制定政策,引进铁路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并将铁路建设专业人才的培养列入“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和遵义市重点人才培养计划,为铁路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支持市铁投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按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条件成熟时可吸纳社会资本入股,扩大公司资产规模。
3.大力打造铁路文化品牌。整合沿线历史文化资源,充分考虑铁路沿线文化历史遗存,保护历史遗迹,将铁路作为展示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窗口。通过加强铁路站点和建筑造型设计、建筑和车辆内部装饰等铁路文化建设,展现遵义独特的文化魅力,构建以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内涵的铁路文化品牌,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工作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铁建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铁路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编制铁路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铁路建设和管理有关政策,解决铁路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铁路建设推进中项目规划及立项研究、工程筹划、重大工程方案和招投标等相关重要事项;审查批准铁路建设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监督指导市铁投公司贯彻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市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积极组织各方力量参与铁路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上下同心、密切配合、步调一致、齐抓共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大力支持铁路建设,营造铁路建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参与铁路建设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督查,按程序提请问责。
(三)营造铁路建设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加强铁路建设对发展经济、构筑交通网络、改善交通状况、提高生活质量等重要作用的宣传,追踪报道铁路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先进典型,鞭策推动后进,为铁路建设大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5年5月22日
来源:
遵义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