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北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6〕37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1年4 月26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防政发〔2021〕7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已经2016年5月17日市五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明确如下:防城港市本级北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统一定为5元/平方米·月(含公摊面积)。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http://www.fcgs.gov.cn/zfxxgk/zcwj/fzbf/t150712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