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确认云南省公益慈善联合会等26户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2025年第4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联合确认,现将2025年度—2027年度和2026年度—202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1.云南省公益慈善联合会
2.彝良县禾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昭通市穆青公益服务中心
4.昭通市安然公益事业联合会
5.昭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6.曲靖金盾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
7.腾冲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8.昌宁育才教育事业促进会
9.楚雄州光彩事业促进会
10.普洱市慈善总会
11.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
1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慈善会
1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慈善会
二、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14.云南省温暖工程慈善基金会
15.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6.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7.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18.玉溪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19.易门县慈善总会
20.保山市慈善会
21.施甸县慈善会
22.腾冲市慈善会
23.昌宁县慈善会
24.保山市隆阳区慈善会
25.龙陵县慈善会
26.文山州慈善总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http://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767002376971711458&cid=46337193276304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