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6〕44号
税谱®提示:根据《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荆政发〔2020〕11号)规定,(一)第二部分第四条修改为:“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对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按照职务发明1万元/件、非职务发明0.5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对获得美、日、欧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其他国家、地区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同一发明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加大对优秀获奖专利的奖励力度,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二)第二部分第八条修改为:“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逐步构建政府、银行、企业、担保机构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改进运营模式,扩大信贷规模。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2年内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因质押贷款形成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
(三)第二部分第十六条修改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行国家、省、市三级梯次培育。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动企业贯彻施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贯标”认证带动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全面提升。鼓励中介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管理、委托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根据《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5〕71号)和《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
》 (
鄂政发〔2016〕24 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创新活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围绕“强基础、提质量、创特色、重保护、促运用、优服务”知识产权工作主线,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建设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国家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集聚我市现有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立足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围绕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市场主体联合国内外各类创新机构共同创造知识产权。
——坚持发展新兴产业与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高企业和区域竞争能力。注重传统产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服务体系和政策措施。坚持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企业主体围绕市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统筹创新资源,协调区域发展与产业发展优势,加快形成与全市七大支柱产业相匹配的知识产权领先发展优势,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全民知识产权素养大幅提高,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强县(市、区),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提升。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7件,专利年申请总量达到4000件以上;注册商标达到10000件以上,市知名商标达到 100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2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识达到20件以上;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动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数量稳步增长。培育拥有百件有效专利企业2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面达到9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面超过50%。高校院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成效显著,荆楚理工学院专利创造水平进入省内同类高校前列,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居省内科研机构前10名。
——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高。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实施转化明显加快,知识产权交易量和交易额大幅增长。培育100家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技术、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企业。
——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明显优化。构建统一、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更加健全。市场主体自我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着力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鼓励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岗位分红、利润提成等方式,激发研发人员发明创造积极性。着力培育专利创造能力,加快提升有效专利拥有量。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实施商标发展“1122”培育工程,加大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注册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商标拥有率。鼓励企业加强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2.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壮大。以通用航空、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为重点,推动创新要素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产品群和专利池,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企业和产业。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示范基地,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培育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
3.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以装备制造、通用航空、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为重点,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绘制服务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专利导航图,推动我市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引导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创新方式和专利布局,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知识产权区域性竞争优势。实施一批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持企业建立细分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促进企业利用专利信息指导研发,明确技术发展路径,确立创新方式,完善专利布局,提高创新效率。
4.
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对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按照职务发明1万元/件、非职务发明0.5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对获得美、日、欧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其他国家、地区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同一发明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加大对优秀获奖专利的奖励力度,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
5.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构建区域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畅通知识产权运营便捷渠道,创新知识产权运营众创、众筹、众包、众扶等商业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转移转化、交易投资等业务,促进知识产权商用化运营。推动在荆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体系。加快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中心、专利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风险投资机构和专利运营公司等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建立信息畅通、交易活跃、秩序良好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促进知识产权的流动和转移。
6.加强传统产业知识产权运用。引导扶持传统优势制造业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专利技术,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实现转型升级。支持化工、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传统支柱产业加大品牌经营力度,提高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促进中国农谷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动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创造运用,促进农业向技术装备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化方向发展。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促进农业专利技术推广应用,推动相关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7.强化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优先支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发明专利授权后,予以有效实施应用转化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加快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的实施进程。支持企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共同运用知识产权成果,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和价值链。
8.
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逐步构建政府、银行、企业、担保机构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改进运营模式,扩大信贷规模。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2年内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因质押贷款形成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
(三)实行知识产权严格保护。
9.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侵权案件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商品流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侵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对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宣传培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态势。
10.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坚持打防结合,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逐步纳入常态化执法轨道。推进执法案件信息公开,适时公开一批典型、重大案件,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司法保护效果。
1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督机制,将假冒专利、商标和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及行业协会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探索开展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围绕我市涉外产业、企业,制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帮助企业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12.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完善维权援助及举报投诉机制。健全展会、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举报投诉机制,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营商环境。简化企业维权程序,加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建立多渠道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开展诉前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争议仲裁,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3.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职责清晰、管理统一、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及加速器知识产权工作。深化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打造一批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省内领先的县(市、区)和园区。
14.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建立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围绕重大产业规划、人才引进、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审查评估,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考核评估,将知识产权创造纳入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项目全过程管理。
15.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设立知识产权双学位、辅修专业,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知识产权教育。支持重点企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构建审查员实践基地。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对各类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总监培训计划,加快培养高层次企业知识产权人才。
16.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行国家、省、市三级梯次培育。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动企业贯彻施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贯标”认证带动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全面提升。鼓励中介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管理、委托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17.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进省内外高水平服务机构落户荆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态。建立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服务机制,推动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基本检索分析工具免费供社会公众使用,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率。加强服务行业执业技能分类培训,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高端化服务,重点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信息分析、专利布局等综合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完善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措施,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增长机制。各县(市、区)要将知识产权专项列入财政预算,并保持稳定增长,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
(三)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强市评价体系,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中,加大知识产权权重,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健全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加大知识产权创造、技术创新在考核中的比重,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考评模式。加大科技奖励制度和财政专项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将知识产权作为推荐国家、省级奖励项目及专项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大力倡导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理念,积极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素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实施全民科学素养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养和知识产权认知度。鼓励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激发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热情。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宣传,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