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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什邡市调整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有效期5年】

什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什府规〔202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蓥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什邡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什邡市城区、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将应税土地等级划分为一至六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至18元,具体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详见附表。

二、执行时间

上述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5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9日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什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什府字〔2019〕19号)同时废止。

 

附件:什邡市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什邡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什邡市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

等级

每平方米

年税额(元)

等级地域范围

一级

18

城区

以蓥峰北路向东→鸿兴街→竹园中路→亭江西路→蓥峰北路。前述边界范围以内的土地

二级

15

城区

以西顺城街向东→通站西路、通站东路→竹园中路、竹园北路→利民路→西顺城街。前述边界范围以内除一级地区以外的土地

三级

11

城区

以金河西路向东→通站西路→蓥峰南路→金河南路→东顺城街→丰收路→上鼓楼街→民乐巷→小花园街→利民路→金河西路。前述边界范围以内除一级、二级地区以外的土地

四级

7

城区

以雍城西路向东→雍城南路→雍城东路→雍城北路→雍城西路。前述边界范围以内除一至三级地区以外的土地

五级

3

城区

经济开发区

城区规划范围以内,除一至四级地区以外的土地;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以内的土地

六级

2

建制镇

禾丰镇、马祖镇、马井镇、南泉镇、洛水镇、师古镇、湔氐镇、蓥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


来源:德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5-11-10 有效范围: 四川 德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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