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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筑府发〔2017〕23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筑府发〔2020〕19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筑府发〔2023〕10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意见

创建充分就业城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大扶贫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精神和贵阳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创建充分就业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起,用四年时间创建充分就业城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按照中共贵阳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的基本要求,以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为目标,完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关注就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

二、总体要求

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目的,以“民生为本”为工作主线,坚持高一格快一步深一层推进扶贫战略行动,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的位置,围绕“三个姊妹篇”贵阳新型产业构建,以我市开展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为重要契机,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改进就业服务,让劳动者享有更充分的就业创业机会。

三、创建目标

(一)就业调控指标。

1.经济发展促进就业质量提高。到2020年,保持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稳定增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突破43000元和20000元,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中有效劳动力(有效劳动力即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全市实现高就业率低失业率目标。到2020年,城镇有效劳动力就业率达95%,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农村有效劳动力就业率达95%,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援助率达100%,总体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

3.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和区县。到2020年,实施“三位一体”创建模式,即全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率达93%以上,创建充分就业区(市、县)率达100%,全市经济社会指标达标,确保辖区内有效劳动力基本实现就业。

4.保障困难群体充分就业。到2020年,深度扶贫就业取得实效,为全省贫困劳动力提供45万个就业岗位,组织有劳动能力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率达100%,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2017年—2020年主要就业指标序号就业指标户数、人数

(万)备注1新创办经济实体数2436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2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54失业再就业人数19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0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35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4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3

(二)就业质量指标。

1.就业结构优化,适应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初步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方式和格局,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协调,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2.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全市统筹职业培训达36万人。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10万人,高技能人才在技能人才中的比例达到28%,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

3.劳动收入合理增长,适应小康社会发展的需求。建立完善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职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平均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适应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四、主要工作

(一)推动经济发展拉动就业。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构建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机制。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考核,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转型升级项目、创业创新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等,特别是重点项目,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

2.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促进就业。努力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促就业的关键作用。围绕渝黔、成贵等快速铁路和贵阳铁路枢纽建设、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黔中水利枢纽等省级铁路、公路、水利重点工程,以及贵阳朗玛健康大数据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创新引领示范区、旅游景区精品集群、农文旅一体化先行区等市级重大项目,努力挖掘就业岗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商务局、市交委、市统计局)

3.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增加有效供给、加快创新发展,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方式和格局。探索融资创新,积极指导和协助融资主体开展融资方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探索“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登记模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继续扩大直供电范围、优化物流网点节点布局、依法停征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向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延伸,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移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4.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引导就业。以产业发展为依托、以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大众创业为突破,立足贵阳服务全省,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职业能力,每年为全省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围绕当地特色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开发挖掘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搭建好劳务输出的桥梁,开展劳务协作,拓宽劳务输出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盘活现有培训资源,组织来筑贫困劳动力开展精准培训,确保每一个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人以上实现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5.发挥民营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支持民营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民营企业以控股、参股、联合持股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投资,交叉持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贯彻“贵州省第三次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党发〔2016〕16号)、《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14〕26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进一步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16〕1号)等文件落实,以我市开展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和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体制改革为契机,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积极扶持培育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产业中间组织,加快培育电子商务、研发设计、互联网金融等新产业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进产业升级创造就业。

1.推动大数据、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吸纳产业人才就业。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实施大数据“十大重点工程”,大力发展呼叫中心、软件与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端产品制造、芯片集成电路等业态,做实做优做强已建设的10万席服务外包及呼叫中心坐席。全力实施千亿级大健康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医药产业示范区和产业园发展。加快医药产业与大数据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具有核心竞争力、创新力的制药企业实施触网行动,推进网络营销体系构建,支持企业依托制造业向服务业延伸,吸纳全产业链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按照国家、省关于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大数据与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磷铝资源型产业、特色食品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落实省“千企改造”工程,围绕增加工业有效供给、提高工业供给质量,统筹推进“千企改造,一企一策”工作,启动实施工业大数据行动计划,建立全覆盖的服务及工作机制,对新上规企业做到新增一户、纳入一户,指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完成企业转型升级方案编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3.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拓宽一产就业空间。坚持“两区一带多园八模式”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围绕创意农业、健康养生、休闲观光、庄园经济、现代加工业、绿色有机农产品、农业电商,加快都市现代农业、都市特色农业、景观农业发展和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建成50个省级农业示范园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公司+农户”模式带动农民就业创业。结合“大扶贫”战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农村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力实施“强村富民”和“双百双千”工程,发展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军龙头企业;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种养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互联网+都市现代农业建设,实现乡镇电商服务平台和行政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点全覆盖,推动“黔货出山、网货下乡”。(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4.围绕现代服务业和山地旅游,做大三产就业体量。构建以省“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建设为重点的国际化旅游产品体系,支持一批具有艺术性、实用性、便携性的特色旅游商品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生态、山地和民族文化优势,实现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加。加大贵州金融城“引金入筑”力度,积极推动大数据金融、众筹金融、移动金融、区块链金融为特色的新金融业态健康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进一步推进物流、商贸、科技信息、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养老、文体娱乐等新型消费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大数据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积极推进大众创业。

1.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围绕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按照《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工作方案(2016—2018)》,以大数据国际化、高端服务与现代制造、山地农旅文化和大健康产业为核心,完成“五个建设”工作任务,即: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建设一批科技孵化基地、建设一批商贸企业集聚区、建设一批农业创业示范村,以创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委)

2.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结合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用活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投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有条件的可整合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支持。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给予一定的融资服务;简化申报程序,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农委、市商务局)

3.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进一步完善贸易便利化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切实降低创业门槛。完善创业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创业奖补资金标准,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创新创业大赛,营造创业氛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市妇联、市残联)

(四)实施终身职业培训制度素质就业。

1.大力开展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以“市场化导向、国际化标准、工厂化教学”为引领,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强化教材开发管理、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实现“招生就业两旺”的目标,培养更多适应市场和产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技工院校紧密联系产业的优势,深化校企合作、拓展职业培训、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每年的职业教育经费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设备项目中,将技工学校纳入。(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2.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加快改进普通高校改革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积极向应用型和技能型培养方向发展。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建立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和科研教研队伍建设,提高实操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3.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和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模式,促进劳动者接受终身职业培训。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加强教学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继续打造“技能之星”竞技品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五)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就业。

1.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力度。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总量、素质、结构的要求,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培育壮大人力资源产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努力构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公益性服务、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市场主导的工作格局。着力增强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竞争能力,使之达到一定的规模,适应多层次、多样化、灵活性的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

2.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功能,构建贵阳“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市场拓展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机构的作用,做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全市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向社会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通过创业创新电子券等新型模式,为创业者购买各类社会化服务,同时鼓励和扶持各类创新载体提供多样化创新创业服务。引入专业机构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监测与年度绩效评价,重点评估服务创新创业的效果。(牵头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

3.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智慧就业”工程,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和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库,推动相关部门数据的协同共享,实现就业管理服务的全程信息化。结合“互联网+”行动,开发筑民生(人社)APP、移动终端、电子地图等,开展个性化、订制式等精准服务。支持社会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进就业信息的共享开放。各级财政要将就业补助资金重点向“智慧就业”工程倾斜。(牵头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

4.建立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充分就业城市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经济统计指标,把促进就业创业相关的各项活动、项目均纳入统计范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力调查和失业预警机制,以大数据为支撑开展就业监测,建立健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分析制度。加大就业统计调查监测人员、经费和软硬件等保障力度,推进就业统计监测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为成员的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和考核工作。按照责权明确、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管理规范的原则,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推进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工作任务逐级量化,责任到人。实行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根据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目标,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确保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顺利推进。鼓励各区(市、县)积极探索各项就业资金绩效评价,形成合力。

(三)政策保障。

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支持。用足上级政策、规范现有政策、创新急需政策,形成突出重点、普惠各类人群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系统梳理市级各层面现有支持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立、改、废”工作,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台促进就业的行动计划、创业创新空间的管理办法、充分就业社区(行政村)的认定机制、民营经济信贷、担保补偿资金的管理规定、充分就业城市指标统计监测制度等,完善创建充分就业城市的政策体系。

(四)服务保障。

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对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办理环节进行归纳梳理,编制标准流程,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加大“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发挥基层公共就业创业平台作为保障民生和推动经济的桥梁作用,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应用、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五)机制保障。

建立科学的创建充分就业城市指标和考核体系,以目标责任制实行充分就业城市统计报表报送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科研机构参与,确保总体方案、考核指标、重点创新数据等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二是建立责任明确、指标细化的绩效考核体系,把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健全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督导检查,对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充分就业社区(行政村)创建进度等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创建充分就业城市资金投入的绩效评估机制,对创建充分就业城市所使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确保各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附件:1.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2.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试行)

3.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宣传方案



附件1



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推进,成立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晏(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副组长:刘玉海(副市长)

成    员:刘本立(市政府秘书长)

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沈    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韦鸿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元进(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祖钰博(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綦安茂(市人才办主任)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吴宏春(市科技局局长)

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唐振江(市大数据委主任)

袁云龙(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

刘   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忠德(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陈国玺(市民政局局长)

何志坚(市司法局局长)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汤    辉(市生态文明委主任)

高   杨(市规划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俞    洋(市交委主任)

田    平(市农委主任)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陈    霏(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罗德亚(市统计局局长)

洪    兵(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黄永辉(市国资委主任)

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

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

谭    筑(市质监局局长)

陈德华(市移民局局长)

黄成虹(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唐显坤(市国税局局长)

朱勇前(市地税局局长)

刘崇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英(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队长)

严贵钧(市总工会副主席)

吕槐乐(团市委书记)

卢幼黔(市妇联主席)

段晓东(市残联副理事长)

施    波(市工商联副主席)

林    刚(云岩区政府区长)

朱    刚(南明区政府区长)

梅    俊(花溪区政府区长)

唐兴伦(乌当区政府区长)

邹    杰(白云区政府区长)

唐    矛(观山湖区政府区长)

孙绍雪(清镇市政府市长)

佘    龙(修文县政府县长)

卓    飞(息烽县政府县长)

李仕勇(开阳县政府县长)

黄昌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向子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曾文平(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和考核工作。研究确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充分就业城市建设,统一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韦鸿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荣、裴斌、刘崇盛、张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主要工作职责: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创建工作综合性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创建工作阶段性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提出分解落实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推进落实工作目标情况,编辑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简报,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落实部门创建工作目标和扶持政策,做好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牵头做好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重点抓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戒毒康复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制定落实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舆论氛围。

市综治办: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戒毒康复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促进特殊人群就业。

市委政策研究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创建工作战略对策和政策措施,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市人才办:加强创建工作的人才服务,充分发挥各大招才引智活动或平台的作用,落实高层次人才落户贵阳的相关政策,吸纳各类人才落户贵阳就业创业,切实为创建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大数据及其关联产业、大健康医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增加有效供给、加快创新发展。抓好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和县域经济发展,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发展成果共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增加良性互动。

市教育局: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积极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及时掌握并提供市属大中专院校学生相关数据,协调上级教育部门掌握并提供驻筑高校学生数据。

市科技局:统筹全市科技创新资源,设立研发科技投入引导专项资金,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加强科技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建设,开展“两创”示范基地考核、资助工作,推动民生科技创新,推进科技创新、高技能、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活动监测体系。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启动实施工业大数据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千企改造、一企一策”工作,统筹推进国家“两创示范”试点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激发中心企业发展活力,探索建立民营企业问题协调服务机制。

市大数据委: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做好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协调好市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互联网+应用工程。负责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协调。以大数据产业发展带动就业。

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围绕“两区两带八片”的产业布局,加强100个旅游景区、“八个一批”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配合相关部门支持一批特色旅游商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就业。

市公安局:全力确保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营造有利于劳动者安居乐业环境。重点做好常住人口、戒毒康复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动态管理工作。

市督办督查局:将创建工作主要指标纳入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将创建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落实,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市民政局: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休闲养老、康复医疗等养老产业集群,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培育机制,积极开展复员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作用,对符合低保条件且无就业愿望人员提供兜底保障。

市司法局: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区矫正和戒毒工作。

市财政局: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新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就业,发挥财政性投资促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的作用。

市生态文明委:推进“一河百山千园”行动计划,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数据+”工程,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三变”改革,提升绿色改造发展能力。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以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就业。

市规划局:加强以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为引领的新兴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大数据引领产业、集群、技术、应用突破,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加强乡村规划统筹,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努力拓展就业空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督查工作,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稳步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提高建筑工人持证上岗率。

市交委:大力发展高速公路、农村公路、中环路和BRT、轨道、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建设,扩大就业体量,提升公路客货运输量、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创建有利于劳动者就业创业的交通环境,加强出租车行业、驾培行业和汽修行业管理,提升从业者就业稳定和就业质量。

市农委(扶贫办):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村实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者就业创业。

市商务局:围绕振兴实体经济,在提升传统商业、电商培育、公益性保障等领域有更大突破,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加速商务经济发展,扩大外贸经济总量,实现商务经济发展与就业的良性互动。

市卫生计生委: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积极参与实施“千人支医计划”,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围绕“医、养、健、管”四个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发展好健康养老、健康旅游、智慧健康、健身休闲运用和健康食品产业,把健康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以健康产业促进就业。

市城管局:加强环境卫生和市政行业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宣传。

市统计局:扎实开展各项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更加充分专题分析,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定期提供全市各项重要经济指标和从业人员(分一、二、三产)数据。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着力打造城市“文化名片”,推动贵阳特色文化与大数据、大旅游、大扶贫、大生态、城镇化深度融合发展。塑造具有贵阳特色的就业创业文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

市国资委:稳步推进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做实做强国有资本。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妥善处置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实现国有资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就业的同步增长。

市安监局: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降”态势。

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为创业就业提供新动能、激发新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3个20万”政策,加强后续帮扶,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

市质监局:配合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

市移民局:以整村推进建设“美丽移民乡村”为重点,做好围绕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审批、工程实施等重要环节,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提升移民满意度;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推进特困移民避险解困、子女教育、医疗求助等精准扶持工作。

市投资促进局:推动大数据和大健康、山地旅游和山地农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实体发展,着力构建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发展与就业充分同步提高。

市政府金融办: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企业贷款的抵押品种类和范围,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等多种融资业务,探索围绕核心企业开发上下游企业的全景式供应链融资方式。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就业创业的扶持。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等规范发展,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构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健康发展和就业同步提高。

市国税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信息交换协查机制,实施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辅导,共同推动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企业能享受到税收红利。

市地税局: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及落实工作,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调研及执行的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小型微利企业等能及时全面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开展贵阳市创建工作相关调查和分析,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提供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信息和企业调查等信息。加大调查过程中的统计执法力度,狠抓数据质量控制,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可信;深度挖掘,归纳、整理和分析贵阳市个体户经营的收入、支出等调查数据,做好我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加强分析研究工作,提升统计调查服务水平。

市总工会:健全各级工会组织,重点为下岗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帮助,开展免费培训,提升返乡农民、职工技能素质和创业技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团市委:积极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贵阳市在校学生、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发挥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市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实施“女性云商”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帮扶妇女就业创业。

市残联:抓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落实残疾人就业民生保障,依法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残疾人保障金作用。创建贵阳市残疾人大数据服务平台,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市工商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在开拓市场、引进资金、人才、技术、法律等方面提供帮助,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

各区(市、县)政府:制订本地区创建工作具体行动方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扶持力度,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行动,发挥本地经济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本,健全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监测服务体系。



附件2



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精神和贵阳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创建充分就业城市”要求,助力全市小康社会建设,根据《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定量定性相结合。对市直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按照定量指标和定性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考核。

(二)督查和奖惩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分类进行排位,分别对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或完成质量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年度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或扣分。

(三)全面客观、公开透明。考核指标遵循全面客观,科学合理、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考核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有理有据、不偏不倚、真实客观。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内容



第三条  考核对象

(一)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二)市直责任单位。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主要围绕《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开展。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考核按照日常统计报表、文字材料报送情况,年底实地综合检查和第三方机构评估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第四章    考核评分标准



第六条  考核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考核最终得分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得分之和确定,只有定性指标的,定性指标得分即为最终得分。

第七条  定量指标的考核评分严格依据各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数据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提供的数据计分;定性指标的考核评分按照专家评估计分。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时间是每年的12月21日至次年1月20日,由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部分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第九条  市直部门的考核由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督办督查局,根据各部门的统计报表数据、文字材料,结合目标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打分,并形成考评报告上报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的考核由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统计报表数据、文字材料、实地检查和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结合目标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打分,并形成考评报告上报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

第十条  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要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对照本单位目标责任,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和对下级单位的考核,就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  第三方评估。每年的12月21日至次年1月10日,由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方评估办法,对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打分。



第六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由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奖惩措施。对考核连续三年靠前,特别是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实效的单位,在全市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中给予表彰。对在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中,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特别是未能完成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的单位,将由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商市督办督查局,按程序对主要责任人提请问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区(市、县)要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对所辖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的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3



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宣传方案



为深入开展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工作,夯实创建舆论基础,大力宣传“以民为本”的就业理念,营造积极就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文环境,提升创建充分就业城市的社会影响力,确保2020年完成创建充分就业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贵阳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宣传工作要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深入贯彻“同步小康”“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积极推进扶贫战略行动,紧紧围绕贵阳经济发展与充分就业之间的紧密联系,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充分就业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打牢舆论基础、群众基础。

二、宣传主题

充分就业促小康贵阳全城在行动

三、宣传内容和分工

(一)媒体宣传。

1.纸媒类。在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启动后,《贵阳日报》《贵阳晚报》需开设专栏对贵阳市整体经济发展与就业工作推进中取得的新成就、新政策进行持续性报道,连续刊发有分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以及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推进宣传工作整体开展。(责任单位:贵阳日报传媒集团)

2.广播电视类。在《贵阳新闻联播》 《直播贵阳》 《执行力》开设专栏,对创建工作进行持续性报道,在重大节点和重大活动策划关于创建工作有关的专题性节目。在88.9新闻频率、102.7交通频率、综合频道持续播放创建工作宣传报道。(责任单位:贵阳广播电视台)

(二)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在“贵阳网”以及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所属官方网站上开通“充分就业促小康贵阳全城在行动”专栏,刊登创建工作相关政策、宣传稿件等信息,及时发布创建工作中的动态性新闻,大力宣扬创建工作对贵阳市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重要性,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贵阳日报传媒集团)

2.新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灵活、智能、快捷、互动性强等优势,利用“圈贵阳”“筑民生”等手机APP,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的单位官方微信号和官方微博等,根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推送工作最近动态、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贵阳日报传媒集团)

3.声讯宣传。中声传媒、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电梯广告显示屏、声讯传媒播放器播放创建宣传片,通过手机报、短信和彩铃等方式适时向市内手机用户发送创建宣传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市分公司)

(三)社会宣传。

1.定向、精准宣传。各区(市、县)要组织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社区(乡、镇),通过组织进社区、进乡镇、进厂矿、进高校等活动,开展创建工作政策性、重要性、阶段性宣传。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各项活动期间,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根据各自职能,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配合各项活动落地,并在各自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上进行推广宣传。(责任单位: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户外广告类。各区(市、县)要充分利用广告牌、高杆、LED广告屏、围墙围挡等广告资源,在人员流动性大的区域悬挂创建工作的宣传广告牌、宣传横幅,重要节点及活动期间需根据创建宣传工作推进情况,按照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各区〔市、县〕政府)

3.交通运输类。在车站、机场、候车亭等显著位置刊登创建工作的宣传海报、活动海报。灵活运用公交车、出租车、旅游车等交通工具的车载电视、电子宣传屏,宣传贵阳市创建工作公益广告。重要节点及活动期间需根据创建宣传工作推进情况,按照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交公司、贵阳客运站、贵阳客运东站)

4.建筑围挡类。各区(市、县)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地)需刊登创建宣传信息。(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旅游景区类。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旧址均要刊登创建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6.其他社会媒介类。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购物商场、护栏、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创建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生态文明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城管局、市交委、市政府应急办)

7专题报道。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形式的报道创建工作,对本部门职能与就业工作相结合取得的新成效、新举措、新成果进行直观化表现。各区(市、县)要对本地区就业工作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新举措、新形势进行全方位展现。对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对推进创建工作作出巨大贡献的部门、企业,典型人物、典型事迹重点宣传。(责任单位: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委宣传部委派专人担任宣传组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协同专业社会机构成立创建宣传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市、县)政府需组建创建工作宣传专员队伍,负责及时汇集、报送各类新闻资源及动态消息,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报道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创建宣传组。

(二)资源充分整合。

各责任单位需充分整合与就业相关的各项工作,统一口径,在相关宣传中集中体现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元素(如在各自的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上使用统一的AI系统标识),从整体上推进创建宣传工作。

(三)创新宣传手段。

各责任单位可充分运用H5、视频、图述新闻、微电影等易于传播的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宣传创建工作。同时,要扩展宣传渠道,在中央级媒体,全国性媒体广泛发声。

(四)明确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2017年·创建启动年

重点围绕贵阳提出创建充分就业城市的背景、意义以及对相关创建指标的解读展开宣传报道工作。拟定全年宣传方案,策划一到两项重大活动。做好该项工作的启动仪式等阶段性重点报道。

第二阶段:2018年·创建行动年

重点围绕在创建过程中,对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进行报道。

第三阶段:2019年·创建攻坚年

围绕贵阳创建充分就业城市过程中,各有关部门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成功经验、亮点等展开报道。

第四阶段:2020年·创建成效年

结合贵阳的创建情况和评估结果,做出一系列总结性、成果性报道。

(五)宣传服务专业化。

为保证创建宣传工作的稳步推进、实现宣传对创建工作目标性任务的全面推动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大与熟悉新闻传播规律、熟悉贵阳市情且具备采编播能力、拥有广泛宣传渠道的新闻单位合作,通过协作推进、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创建工作所需AI设计(包括LOGO,海报、手册等)、宣传视频、稿件内容、宣传渠道拓展、活动策划执行等提供专业化媒体服务。
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7-10-13 有效范围: 贵州 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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