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移交接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移交接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5〕10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甬政办发〔2016〕17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移交接管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4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5-06-14
有效范围:
浙江
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