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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威海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关于规范建筑工程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威海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关于规范建筑工程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威住建通字〔2022〕84号
各区市住建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级开发区住建局、经济发展局,南海新区住建局、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工程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5G“百城万站”深度覆盖和“百企千例”规模应用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工信工联[2022]62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智慧住宅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 威政字〔2020〕3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5G网络建设推动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0]16号)等文件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建设并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的接入要求。
二、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应配套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应配套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新建商务楼宇应配套综合布线系统;地下停车场(含人防工程)、电梯等民生场景应配套室内分布通信网络系统;改建扩建工程应参考同类新建工程。
三、参建各方应落实规范要求,抓好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形态应与所处位置及周边区域风貌相协调,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威海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将移动通信基站设计方案在定稿前10个工作日内报市精致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通信基础设施验收工作,并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威海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备案。
五、建设、物业等有关单位应配合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开展通信基础设施接入、使用和维护等工作,不得收取违规费用。
六、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确保房屋建筑联合验收前通信基础设施具备接入公用电信网条件。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威海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

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