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政发〔2014〕77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甬政办发〔2016〕17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2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4-08-22 有效范围: 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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