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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的通知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的通知
杭园文〔2023〕201号
各区、县(市)绿化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和建设,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



为了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和建设,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市市域范围内的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及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适用本规定。

二、绿地率计算方法

绿地率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绿地率控制指标是指建设工程内绿地率需达到的最小值(详见附表)。

三、绿地率控制指标

1、居住用地(R类)内相关建设工程绿地率指标依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规定执行;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类)绿地率不应小于35%;

3、商业服务业用地(B类)绿地率不应小于25%;

4、工业用地绿地率(M类)和物流仓储用地(W类)绿地率应为20%。其中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允许同单元内采用集中布置公共绿地的方式进行平衡;

5、新建交通运输用地(S类)中城镇道路用地 (S2类)绿地率按道路红线宽度控制,道路红线宽度大于45米的新建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30(含)~45米(含)的新建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红线宽度15~30米的新建道路,绿地率不小于15%;

6、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率(U类)不应小于30%;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G类)中G1、G2、G3用地全部纳入城市绿地率计算指标。其中公园绿地(G1类)绿化用地占比依照《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相关规定执行;防护绿地(G2类)应具有隔离、防护功能,绿化用地占比不应小于90%,如兼具有休憩等功能,则参照《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相关规定执行;广场用地(G3类)绿化占地比例宜大于或等于35%,绿化用地占比大于或等于65%的广场用地计入公园绿地;

8、已建成的建筑或其他设施用地需要提升改造的,原则上不得少于原有绿地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原则上不少于现有绿地面积;

9、地块属于兼容用地的,绿地率指标按用地性质所要求的最高绿地率指标控制;对规划条件根据用地性质有界线或面积区分的地块,不同用地性质按其所对应的绿地率指标控制;

10、在本规定正式发文前已出具规划条件的地块,绿地率指标按规划条件执行;

11、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内的绿地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执行。

12、除本规定约定的用地性质外的其他建设用地,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地块绿地率出现指标缺口的,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确定。绿地占补平衡应采用就近原则在同单元控规内同步易地建设。

13.本规定自2024年2月1日开始施行。


附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指标控制表

用地分类

绿地率指标(%)

指标依据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R

R1

R2

R3

居住用地(含人才公寓、公租房、商住兼容用地)

高层(10层及以上)

3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表4.0.2;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条规定,屋顶绿化、垂直绿化不能计入住宅附属绿地面积。 

多层(4层~9层)

30

低层(1层~3层)

25

Rcs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30

《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4.2.3

A

A1

机关团体用地

35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号,《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4.2.3

A0

科研用地

35

A2

文化用地(图书与展览用地A21文化活动用地 A22)

35

A3

高等教育用地 A31


35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A32

中小学用地 A33

幼儿园用地A34

其他教育用地A39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用地A41

35

体育训练用地A42

A5

医疗卫生用地

35

A6

社会福利用地

35

A7

文物古迹用地

35

A8

外事用地

35

A9

宗教设施用地

35

B

商业用地 B1

25

《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4.2.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号、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

商务金融用地 B2

娱乐康体用地B3

其他商业服务用地B9

M

工业用地

20-30

W

物流仓储用地

20

S

交通运输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S1

20

《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4.2.3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75-2023

城镇道路用地 S2

15-25

交通场站用地 S3

20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S9

U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U11

30


供电用地 U12

供燃气用地 U13

供热用地 U14

通信用地 U15

邮政用地U16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U17

U2

环境设施用地

排水用地 U21

环卫用地U22

U3

安全设施用地

消防用地  U31

水工设施用地 U32/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G

G1

公园绿地

/

绿化用地占比依照《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相关规定执行;

G2

防护绿地

90

应具有隔离、防护功能,绿化用地占比不应小于90%,如具有休憩等功能,则参照《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相关规定执行;

G3

广场用地

35

《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

绿化占地比例宜大于或等于35%,绿化占地比例大于或等于65%的广场用地计入公园绿地;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时间:2024-01-03 来源: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指标控制制度,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以下简称《指标规定》),现就《指标规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生态文明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导理念。杭州有着“生态文明之都”的美誉,是住建部授牌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正在以“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为目标,“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2035年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下坚实基础。基于我市目前绿化现状 ,到2035年全市绿地率要求达到《杭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40%及以上,应该通过制度的设定和执行予以保障,对建设工程项目绿地 率指标进行严格控制是实现《杭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设定目标的有效手段,也是巩固提升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有力保障。为此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拟定了《指标规定》。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绿化条例》

3.《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5.《公园设计规范》

6.《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

7.《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8.《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指标规定》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绿地率计算方法、绿地率控制指标含义、各类建设用地的绿地率控制指标、特殊类型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控制指标等方面内容。

1.关于适用范围

《指标规定》第一条明确了本市市域范围内的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及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适用本规定。

2.关于绿地率计算方法

《指标规定》第二条明确了绿地率的计算方法,即绿地率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

3.关于绿地率控制指标含义

《指标规定》第二条明确了绿地率控制指标含义,即绿地率控制指标是指建设工程内绿地率需达到的最小值。

4.关于各类建设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

《指标规定》第三条及附表明确了各类建设用地绿地率的具体控制指标。如: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控制指标为25%-35%;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绿地率控制指标为35%;商业服务用地的绿地率控制指标为25%等。

5.关于特殊类型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控制指标

《指标规定》还明确了部分特殊类型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控制指标。如:已建成的建筑或其他设施用地需要提升改造的,原则上不得少于原有绿地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原则上不少于现有绿地面积。地块属于兼容用地的,绿地率指标按用地性质所要求的最高绿地率指标控制等。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联系电话:0571-8508553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