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 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和《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11号
),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贵安新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分行业)统一执行以下个人所得税附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