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1-17)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苏财法〔2025〕3号》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降低预算执行风险,保障绩效目标顺利实现,我们在《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5〕46号)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