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9〕18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鉴于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劳社函[2004]880号)内容已被《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涵盖,决定废止《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劳社函[2004]880号)。
 


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日期:2019-11-05 有效范围: 广东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