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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自贡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管理的通知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自贡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管理的通知

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的管理及市场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推动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凡在我市城(镇)规划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人防工程等)须选用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已取得预拌砂浆备案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严禁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和砂浆。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巡查检查,对建设工程项目存在违法使用袋装水泥、违法现场搅拌、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等依法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绿色生产、产品质量检查及试验室管理行为检查。
       (四)新建、改建、扩建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项目,应符合《四川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DBJ51/T104-2018)。
       (五)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要统一安装并使用远程视频设备。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要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在安全文明生产、绿色生产等方面进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有效控制扬尘、噪音、污水排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以前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7日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3-10-07 有效范围: 四川 自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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