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 2 号
现将《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20日
日期:2016-07-20
有效范围: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