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09年9月1日 川地税发〔2009〕6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川办函〔2009〕88号)要求,我局继2007年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经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川地税发〔2007〕75号)后,对现行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2008年1月1日以前,由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规范性文件,除《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2003〕66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2005〕157号)外,一律废止。
二、废止、失效的文件目录(见附件)。
附件: 1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
2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
附件1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废止理由 |
1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发〔1996〕152号 |
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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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3〕36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82号)已废止 |
3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发〔1995〕128号 |
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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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发〔1995〕033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纳税人成本利润率问题的通知 |
(川地税发〔2009〕51号)重新确定了纳税人成本利润率 |
5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发〔1995〕224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
总局(国税函发〔1995〕420号)已明确 |
6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发〔1995〕108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所属单位为本油气田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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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
7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发〔2008〕63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灾县(市)营业税起征点执行时间的通知 |
川财税〔2009〕13号已明确全省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月。 |
8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发〔2006〕135号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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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发〔1996〕111号 |
有新规定。《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06〕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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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发〔1996〕272号 |
有新的规定。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06〕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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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四川省税务局 |
川税函发〔1992〕149号 |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上位法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税函〔2007〕629号) |
12 |
四川省税务局 |
川税三〔1989〕945号 |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三线调整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
上位法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税函〔2007〕629号) |
13 |
四川省税务局 |
川税函发〔1992〕179号 |
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石油企业生产用地适用税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上位法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税函〔2007〕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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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2〕166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
15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1〕215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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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发〔1998〕033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向境内转让无形资产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上位法废止 |
17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 |
川地税发〔1998〕068号 |
《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已废止(上位法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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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0〕088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 被国务院令第546号废止 |
19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0〕094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
该文的依据汇发〔1999〕372号已被汇发〔2008〕64号文废止 |
20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1〕144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
与现行法律法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不符 |
21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发〔2004〕33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废止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意见 |
止位法废止 |
22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6〕561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上位法废止 |
23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5〕273号 |
国税发〔2009〕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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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四川省财政厅 |
川财农税〔88〕8号 |
关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以前石油砖井工程占用耕地未办正式批准手续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
25 |
四川省财政厅 |
川财农税〔89〕1号 |
关于对企业、部门修建铁路、公路专用线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
26 |
四川省财政厅 |
川财农税〔1989〕79号 |
关于石油部门所属井场公路耕地占用税计税标准问题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
27 |
四川省国土局、四川省财政厅 |
川财农税〔1990〕1号 |
关于耕地占用税实行同级批准、同级预征税款办法的通知 |
川府发〔2008〕27号 |
28 |
四川省财政厅 |
川财农税〔1990〕53号 |
关于统一我省公路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川府发〔2008〕27号 |
29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发〔1994〕23号 |
关于耕地占用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
川府发〔2008〕27号 |
30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发〔2000〕125号 |
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
川府发〔2008〕27号 |
31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3〕40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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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5〕38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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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发〔1997〕261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共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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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06第16、17号令 |
34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6〕335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
川地税函〔2006〕382号 |
35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1〕95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检发省局稽查分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该文的制发依据《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被废止 |
36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发〔2003〕35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行政处罚和加收滞纳金工作的通知 |
该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不符 |
附件2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失效理由 |
1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4〕350号 |
执行到期 |
|
2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6〕352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四川邮政通信企业房产税的通知 |
执行到期 |
3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川地税函〔2005〕154号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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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期,且有新的文件。《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