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的通知
2023-08-09 成自然资规〔2023〕2号
税谱®提示: 本办法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
文件正文见附件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文件解读
来源:测管处 发布时间:2023-08-10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义印发,为了更好理解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局于2021年制定《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试行)》有效期2年。2023年,我局对《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测绘单位意见,讨论协商并采纳部分意见后形成《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经局务会2023年第3次会议审议同意,于2023年8月9日印发,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制定过程
(一)专题研讨。2023年4月,我局组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考评办法》文件修订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考评对象、考评周期、考评内容、考评程序等进行调整、完善。
(二)组织起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勘测院、市调查利用研究院以及测绘单位进行会议讨论修改,2023年4月28日形成第一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2023年5月29日第二次征求相关事业单位以及测绘单位书面征集意见,经汇总整理反馈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形成第二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将第二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市住建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考评办法(送审稿)》。
(四)合法性审查。经我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并报请局务会审议通过,以局名义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主体框架。《考评办法》主要分七部分,分别从考评对象、考评原则、考评职责及考评单位、考评周期、考评内容、考评程序、结果运用对规范性审核考评进行明确规范。
(二)考评对象。《考评办法》明确考评对象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多测合一"系统)中,提交测绘成果的责任测绘单位。
(三)考评周期及职责。《考评办法》明确规范性审核考评分为周期阶段性考评,并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中心城区(11+2)范围内的"多测合一"成果审核及规范性审核考评,市、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多测合一成果审核及规范性审核考评,考评结果及时汇总上报。我局负责依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结果,在"一张图"办公门户的"多测合一 "系统中进行考评管理。
(四)考评程序及内容。《考评办法》明确规范性审核考评依据按照单项测绘成果考评,形成考评结果;并从"多测合一"成果的规范性、返改率分类逐条列明考评内容、扣分标准。
(五)分数评定及结果运用。《考评办法》明确各项考评内容及标准分数比例、计算规则、考评结果标准。同时,明确进行规范性审核考评的依据、结果运用及相关后续措施。
解读机构: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