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乡镇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乡镇标准》的通知
闽建村〔2010〕18号
税谱®提示:根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建法〔2013〕10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公用局:
现将《福建省绿色乡镇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绿色乡镇标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日期:2010-05-12
有效范围: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