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建建〔2010〕74号
税谱®提示:根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意见》(闽建〔2014〕7号
》规定,文件中与闽建〔2014〕7号
意见不一致的,按闽建〔2014〕7号
意见执行。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公用局:
为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明确监督职责,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