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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现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全文废止。重庆地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执行。


本公告自



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15日

来源:重庆市人大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