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指引(修订)》的通知
甬规字〔2018〕13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甬自然资规规〔2023〕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甬自然资规规〔2024〕5号)规定,继续有效 ,
各分局、处(室)、县(市)规划局:
《宁波市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指引(修订)》已经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规划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