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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库〔2006〕3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津财法〔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对职工发放的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种奖金,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

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国库处反映。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