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的公告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的公告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 继续执行。
为实现税法体系的统一、完整,确保为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有效的制度依据,我局决定废止《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成地税发[2008]92号)。税务登记管理工作按《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及《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执行。

特此公告。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1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 日期:2016-09-18 有效范围: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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