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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珠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珠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珠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7月11日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7月17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行政执法  责任制规定》和《珠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决定

  经2022年7月11日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珠海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和《珠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