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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八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八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4-06-17 泉政办〔2014〕114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2月24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泉政〔2019〕5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泉政文〔2020〕52号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 ( 闽政办〔2014〕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八条措施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八条措施实施意见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 ( 闽政办〔2014〕4号精神,按照我市打造“六个交通、两大体系”的战略任务,通过推进六个方面、18条为民服务措施的实施,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一、加快构建公众便捷出行服务体系

1.优先发展城市公交。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建立公交企业成本评估和财政补贴补偿制度,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布局,进一步提高公交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准点率和便捷性,加快公交车辆更新和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等场站建设,推进公交智能化应用,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增强公交吸引力。

主要目标:至2015年,全市公交营运车辆达到1950辆,优化线路20条、增加线路10条,公交占机动车出行比率达25%;增加公交(枢纽)站场2个;全面实现公交智能化调度管理。至2020年,全市公交营运车辆达到2900辆,优化线路30条、增加线路20条,公交占机动车出行比率35%;增加公交(枢纽)站场3~5个。

2.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完善城乡客运发展规划,制定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方案,积极推动公交线路向城镇延伸,服务城镇化发展,整合城乡客运资源,优化客运网络衔接、拓展农村客运和中短途接驳运输;加强城市公交、客运班车、农村客运有效衔接,对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层次清晰、运行稳定、安全规范、经济便捷的城乡客运网络。

至2015年,行政村客车通车率达到97%。公交车运行区域覆盖到区、管委会行政区域内,基本实现城乡客运发展更加协调、网络衔接更加顺畅、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服务广度和深度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改善,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至2020年,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车通车率达到100%。实现城市公交便捷化、城镇公交快速化、城乡公交一体化,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环境,城乡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3.实施海岛交通便民工程。积极推进“海岛交通便民工程”,按时间节点加快建设陆岛码头,完善码头管理房、接线公路等配套设施,全面改善惠屿岛居民出行条件。至2017年底前,建成码头管理房(候船室)2座,完成码头接线及环岛道路硬化2公里。

4.推进交通枢纽换乘衔接服务。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抓好综合交通建设,以石湖港口为龙头,晋江“陆地港”等物流园区为平台,打造综合交通枢纽,构建交通运输服务辐射内陆的桥头堡,吸引货流向我市集聚,促进我市成为重要物资集散地,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协调,推进功能齐全、“无缝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南安客运中心站、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福厦高铁泉州北站交通枢纽站建设,加强高铁站、机场、码头与中心城区、主要旅游景区的衔接,提高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服务水平和集散效率;促进客运“零距离换乘”,加快推进厦漳泉同城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

5、提升出租汽车管理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多、小、散、弱”现状及服务不规范、车辆档次低等问题,2014年底前将全市37家出租汽车企业整合到15家左右,每家企业规模达150辆以上出租汽车,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资源效能,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维护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秩序。

推进出租汽车电召平台建设。2014年底前,在现有出租汽车电召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全市出租汽车电召终端设备安装进度,做大做强市出租汽车电召中心平台(一级平台),为民营出租汽车电召平台(二级平台)开放接入端口,统一电召服务号码;推广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电子化服务监督卡,逐步实行二维码执法检查一卡通,杜绝假证的使用。

6、推进汽车租赁服务发展。引导汽车租赁经营规模化、网络化发展;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借鉴国际、国内成熟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异地还车、电话预约、企业间相互代办业务、电子货币结算等业务;鼓励规模大、管理好、信誉高的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增加服务网点,建立区域性汽车租赁网络,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的需求。

7.推进泉台客运通道发展。努力建设“一流设施、一流服务、一流品牌”的对台港口客运站。积极推动南安市政府在2014年完成泉金客运航线石井对台客运码头一期泊位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加强两岸港航合作,定期协商两岸通航有关事宜,促进航线持续稳步发展。

二、加快构建现代交通物流服务体系

8.推动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发展。着力解决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和农村物流发展滞后、效率效益不高等问题。加大对城市配送、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的支持力度,完善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信息平台;大力发展快递业,统筹交通运输、商务、供销、邮政等农村物流资源,积极发展农村物流节点,完善各级配送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发展邮政便民服务,促进邮政网点与交通客货运站场、线路等资源共享,在代理票务、速递物流、便民服务站点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满足城乡居民对城市物流配送和农村物流的服务需求。

9.发展多式联运促进传统货运业转型。积极发展公、铁、水、空联运,发挥各种运输方式优势,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配合、运输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甩挂运输和专业运输,鼓励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发展,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质量和效率。深化与机场、铁路协调协作机制,努力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从分散、独立发展转向一体化发展,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持或协助协调设立机场、高铁快件便捷通道,优化作业流程,建设快件快速安检、快速配载、快速装卸、快速交接、快速通关的快件绿色通道。尝试快递企业推广使用甩挂运输方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快递企业货运转型升级。

10.推动泉台货运通道发展。巩固和提升泉州至台湾两岸间海上货运直航的常态化水平,争取两岸更多航运企业、船舶投入两岸集装箱班轮运输,提高航线密度,促进我市更多的外贸货物以及台企货物就地通关,通过泉台集装箱班轮航线运输,增强我市港口综合竞争能力。

11.促进泉州港口物流发展。加强港口物流园区、货运场站及物流通道的建设与衔接,发展集装箱、大宗货物专业化物流,加强运输组织的管理协调,发展多式联运。至2015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3亿吨和220万TEU。

三、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建设

12.完善运输行业规范标准。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等运输行业规范标准,重点加强服务设施、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等服务标准的建设与完善,优化交通运输环境,提升交通运输服务。

13.推行人性化运输服务。提升快递服务民生功能,鼓励快递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开发个性化服务业务。健全引航监督机制,规范引航、移泊申请受理程序和收费管理,公开引航计划,根据各港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发放引航调度工作手册,公开引航信息,实现阳光引航。

14.改革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启动新一轮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市交通运输委行政审批窗口将所受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统一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认真做好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确保所承接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运作;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清理工作,梳理一批项目,能放则放。加快建设交通运输系统网上审批平台,实现福建省运政管理系统、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内、外网)与泉州市网上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和数据交换,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证照办理;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审核审批事项服务标准体系,实现标准规范服务。

四、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服务信息化

15.完善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完善全市各地卫星定位(GPS)监控平台建设,整合公安、城管电子监控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丰富出行信息发布渠道和手段,方便公众出行;配合完善和推广全省客运联网售票服务,整合客运售票资源,完善并推广网上、手机订票等服务,让旅客购票方式更多样、购票更便利;至2015年,重点营运车辆100%安装卫星定位终端;加快推动东海大街公交电子站牌试点,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心市区推广公交电子站牌建设和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我市交通卡在全市各县(市、区)公交上一卡通用。

16.建设交通综合执法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交通综合执法与相关管理机关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方便公众信息查询与监督,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开。

五、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

17.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核心,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港口机械技术改造,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引导淘汰老旧船舶;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推进营运“黄标”车辆淘汰,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和专业运输,提高车辆装备技术水平,构建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到2015年底,全市清洁能源客车数达40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辆数达300辆、清洁能源出租车达2300辆、清洁能源教学车辆达500辆。到2020年底,全市清洁能源客车数达61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辆数达870辆、清洁能源出租车达100%、清洁能源教学车辆达1300辆。

六、全力保障交通运输服务安全

18.创建“平安交通”保障交通运输服务安全。加强市场监管,注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监管防控体系,防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安全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完善标准化考评管理信息化平台,进一步细化标准化创建奖惩规定措施;加快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进行公布,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推进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装备水平,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运力调度,提高安全应急响应速度。

在实施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委要主动牵头,市经贸委、国资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港口局、信息化局等市直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实施意见,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