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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府办〔2013〕50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2月25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江府〔2019〕39号规定,截至20193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2021年1月13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江府〔2021〕1号规定,截至2020年9月现行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2011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实施了《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工作意见》(江府办〔2011〕58号)等一系列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调控成果需进一步巩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2013〕17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 粤府办〔2013〕11号)的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落实稳定房价的责任

各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监控有序发展,保持商品房价基本稳定。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市、区,市人民政府将对其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三、继续加强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

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并加大对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

由地税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研究完善我市关于出售自有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充分发挥税收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方面的作用。

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继续做好住宅存量房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评估数据更新机制,确保存量房评估系统全面上线使用。

五、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用地供应

各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编制本地区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做好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的衔接,做好预案准备,避免出现年底计划完成率偏低的问题,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继续探索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城乡规划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土地规划条件时, 按国家规定明确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数量和比例。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形成有效供应。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302套、基本建成4258套的考核目标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紧组织编制和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住房保障规划落实选址审批和土地储备供应等工作。完善我市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起,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和现售管理,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巡查制度,加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动态,防范风险。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管理,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房屋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专项治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统计部门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市场供应、交易量、房价、房租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八、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快研究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探索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市、区要抓紧编制“十二五”时期住房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在2013年底前,实现各市、区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