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6〕170号 1996年11月13日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日期:1996-11-13 有效范围: 北京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