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全文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1998]6号)的精神, 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决定联合成立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行使对管理中心的领导,负责协调并研究决定本省有关税务代理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8人组成:
组 长:程伯勤 (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