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中介机构查账报告质量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全文废止】
穗国税发〔2003〕440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中介机构查账报告质量评价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规定
2.查账报告质量评价表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