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潍政办发〔2020〕6号

税谱®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潍政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8年5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2020年5月18日市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坊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鲁政办发〔2020〕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依托文化旅游资源优势,通过完善政策体系,深化文化旅游融合,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全力打响“渤海之滨风筝都农圣故里动力城”品牌,为建设“生态、开放、活力、精致”的现代化高品质城市贡献文化旅游力量。

  二、任务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力争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和旅游年度总收入步入全省前列。充分挖掘特色非遗、文物资源,形成一批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大项目,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做大做强一批创新活力足、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管理科学规范的文化旅游集团企业,形成规模化、集群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格局。推动一批文化旅游景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景区业态、内涵品质、综合功能、配套设施、管理服务、生态环境等品质突出,形成具有潍坊鲜明特色的文化旅游景区集群。鼓励星级酒店、A级旅行社不断上档升级,打造成为文化旅游服务中坚力量。培养一批高端文化旅游职业人才,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创建一批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消费市(县)、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文化旅游产业逐步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强力引擎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政策措施

  1.实施文化旅游融合“双十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打造十家文化旅游集团,提升十家文化旅游景区,对纳入“双十工程”范围的文化旅游集团和景区,按程序给予每家15万元一次性补助。

  2.鼓励旅游景区提升品质。对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精品文化旅游小镇、精品旅游特色村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19年以来新评定的5A、4A、3A级景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5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高水平运营,对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补助。

  3.鼓励酒店业创星升级。对首次参与星级评定并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酒店,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改造提升并评定为五星级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补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县两级财政进行分担。对由于经营不善被摘牌或主动摘牌的,奖励资金予以追回。

  4.扶持旅行社上档升级。对新评定的5A、4A级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凡在潍坊市外设立分公司,且正常经营3年以上的,每设立一个分公司奖励1万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

  5.鼓励旅行社引进外地游客。年度累计向潍坊市输送境内过夜游客满10000人按每人20元奖励(不足10000人不予奖励),超出10000人的部分按每人30元奖励。年度累计向潍坊市输送境外过夜游客(含港澳台)1000(含1000)人以上且不足2000人的,按每人40元奖励;2000(含20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元奖励。国内旅游包机一次性输入120(含120)人以上的团队,按每人100元奖励。包列一次性输入400(含400)人以上的团队,按每人30元奖励,其中,住宿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的,在每人30元奖励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每人10元奖励。从潍坊市外一次组织自驾车40(含40)台以上,过夜游客不少于120人的,按每人50元奖励(不再计入旅游人数累计奖励)。

  6.鼓励非遗创新发展。支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开发,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的,分别给予项目保护单位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分别给予所在项目保护单位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7.鼓励文博资源开发。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对依法设立、正常运行满一年且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加强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国有博物馆在做好公益服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馆藏文物开发文创产品,发展创意产业,经市财政部门核定后,其经营增收部分可全额留用。

  8.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在城区开办24小时书店,凡经营期满一年以上并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

  9.保障新增土地供给,鼓励盘活存量用地。优先保障省、市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土地供应。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出让土地依法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可将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要求纳入土地招拍挂方案。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土地价款可按照有关规定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超过1年。鼓励企业依法利用空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古建筑、老建筑、荒山、荒坡、荒滩等存量资源开发文化旅游项目。

  10.加强文化旅游人才激励。对取得中级、高级导游员资格,在潍坊从事专职导游工作满3年,且无重大投诉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一次性奖励;同时获得外语导游资格的,再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全国、全省旅游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星级饭店、导游等从业人员,分别给予不超过5000元、3000元一次性奖励。

  11.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和文化旅游企业的激励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本政策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素英同志解读《潍坊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0年5月26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对文旅集团、星级酒店、新创建A级景区、旅行社、旅游人才等进行大力奖补,这是为进一步推进文化旅游新旧动能转换,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惠民惠企政策激励举措,必将有力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政策》出台的依据和背景

  (一)政策依据

  国家发改委等23部委《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 发改就业〔2020〕293号)、《,要求大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这此均为《政策》的制订出台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现状

  2019年以来,全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完成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三七五一”工作思路部署和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暨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推进大会精神,守正创新、砥砺前行,推进文化旅游不断融合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国家级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正式获批,昌邑抗日烈士殉国祠等5处文物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州市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潍县乐道院暨西方侨民集中营旧址获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两个项目获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第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获省优秀组织奖。据统计测算,2019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8240.11万人次,增长8.61%,实现旅游总收入917.61亿元,增长12.32%。

  (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突出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文化和旅游业遭受巨大影响,一季度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量和旅游总收入都下降了70%以上,形势非常严峻,亟需出台扶持政策,提振文化旅游市场信心,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安排,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门班子,研究起草《政策》,在3月初形成初稿。组织有关行业协会、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对《政策》进行 了讨论研究,并充分征求企业意见。与市财政局进行了4轮商讨,并征求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等9个部门意见,收到4条意见,采纳4条。期间,马清民副市长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4月21日,《政策》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5月18日,《政策》经市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5月26日,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政策》共分为 3 个部分:1.指导思想。明确了《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法规依据和政策导向。2.任务目标。通过《政策》的出台实施,达到整体工作“全省前列”的工作目标。3.政策措施。共11 条措施,分别就实施文化旅游融合“双十工程”、鼓励旅游景区提升品质、鼓励酒店创星升级、扶持旅行社上档升级、鼓励旅行社引进外地游客、鼓励非遗创新发展、鼓励文博资源开发、支持实体书店发展、保障土地供给、加强人才激励、其他特殊事项等11个方面对文化旅游产业进行奖补。最后规定了《政策》的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亮点:一是通过奖补文旅集团、星级酒店、A 级景区、A 级旅行社,解决我市旅游龙头产品和高端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二是通过奖补旅行社引进外地过夜游客,解决外地游客档次不高,过夜游客少等问题;三是通过制订要素支持政策,解决文化旅游土地供给和盘活存量用地问题;四是通过人才奖补,解决非遗传承创新和高端导游等文化旅游专业人才不足问题。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