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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2017-11-03济政办发〔2017〕37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济政发〔2019〕16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0.10.23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