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3-01-06
》(财税〔2012〕38号
)(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贯彻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增补的酒及酒精产品全市统一的扣除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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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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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耗用外购农产品的种类 |
农产品单耗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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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白酒(由高粱、玉米、小麦、小米、麸皮、稻壳6种粮食酿制)(每吨) |
高粱 |
2.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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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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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
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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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
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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麸皮 |
0.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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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壳 |
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