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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2014年4月4日                            财税〔2014〕23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9〕31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全文废止

见附件

日期:2014-04-04 有效范围: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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