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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经信技术〔2013〕28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经信政法〔2020〕70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经信政法〔2022〕228号规定,全文废除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切实提高我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省工业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推进产业关键重大技术“双十计划”》要求,我委制订了《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20日



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培育实施方案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切实提高我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省工业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推进产业关键重大技术“双十计划”》要求,现就加快我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的培育建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背景及意义

重点产业技术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以产业链为依托,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机构,以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为突破口,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目标,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基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重点产业技术联盟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推动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的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有效途径。

二、主要目标及思路

(一)主要目标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并举,围绕浙江省产业关键重大技术“双十计划”的重点领域和我省重点产业链培育建设的方向,加快培育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基于产业链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和水平,推进我省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型。到2015年构建30个左右创新能力强、专业化分工合理、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的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其中20个左右为现代装备制造产业技术联盟。

(二)基本思路

立足我省产业发展实际,按照打通价值链、整合产业链、突破创新链的要求,整合与提升并举,以全产业链提升为方向,打造产业链整体优势,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加快推动产业链纵深发展,推动产业链上龙头骨干企业强化引领带动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专业化发展,实现我省重点产业技术水平、总量规模、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及培育重点

(一)主要任务

产业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以联盟依托单位为核心,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

(二)培育重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 浙政发〔2013〕23号)、《浙江省推进产业关键重大技术“双十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3]165号)中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和关键重大技术,以及有利于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其他重要领域。

四、申报、认定与管理

(一)申报条件

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需围绕主导产品,有相对明确的产业链结构,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责任义务,以联盟依托单位为核心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开展技术、业务、人才等全方位合作。具体包括以下条件:

1、联盟依托单位和主要成员单位须是在浙注册的省内企事业单位,联盟外围松散层的成员单位不作此要求。

2、联盟主导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为明显的作用,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联盟生产规模应在1亿元以上。

3、联盟成员单位要有良好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原则上联盟主要成员单位中需有2家(含)以上建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其中一家为联盟依托单位。

4、联盟主要成员单位(含联盟依托单位)需签订《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联盟的名称、目标、任务、组织结构、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收益分配、解散和清算、违约责任等联盟成员单位需遵循的主要内容,省经信委作为鉴证监督方参与协议书签署。

(二)申报程序

创建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的单位,由联盟依托单位向所在地的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市、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并报送省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也可根据行业发展重点直接推荐。

(三)认定

省经信委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必要的实地考察,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由省经信委予以认定、授牌并公布。

(四)评价考核

对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考评。分阶段、分期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对联盟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对联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对联盟培育建设成果进行绩效评价。对运行机制良好、创新成效突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联盟给予表彰奖励,对达不到要求或有其他重大问题的重点产业技术联盟,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重点产业技术联盟资格。如联盟出现《协议书》中规定的解散清算情况,需向省经信委报送有关情况说明材料,经省经信委审核备案后解散该联盟。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经信委负责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的认定及监督工作,负责跟踪、监督、指导联盟的建设、发展。

(二)推进政策联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推进政策联动,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向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倾斜。要优化整合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加大对联盟建设中重点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创建、“两化融合”、节能减排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帮助申报争取国家各类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三)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进依托整机制造企业并联合零部件生产企业共同发展的紧密型协同制造模式、依托工业工程总承包公司并联合产业链上游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服务与制造的新型合作、依托集工业设计与销售于一体的企业并联合产业链上游装备制造企业开展紧密合作等三种协同创新协同制造模式。加快制定扶持政策。

(四)强化公共服务。鼓励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内企业共享研发设计、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等资源,加强企业间交流,促进产学研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有条件的联盟可建立对外公共服务平台,助力省内相关行业整体提升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人才保障。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的发展需要各类人才的支撑,尤其是技术创新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为此,要建立多层次的研发、制造和管理人才培养引进体系。依托高校院所、高级技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加快培养产业适用的高级技术人才和技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