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7-03-08 云地税一字〔2007〕10号
税谱®提示:根据《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
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 (
国税函〔2007〕223号)转发给你们。对外商投资货物
运输企业,有关货物
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的条件不再适用,其他税收管理事项仍按现行货运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七年三月八日